明年政采信息統計有新變化新要求
明年政采信息統計有新變化新要求
本報訊 記者楊文君報道 近日舉辦的財政部2017年第二期政府采購業務(信息統計)培訓班上,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在統計指標、采購方式、服務項目分類等7個方面將有新變化,同時對填報范圍也有新的要求。
根據財政部日前印發的《財政部關于2018年地方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的通知》(財庫〔2017〕203號)和《財政部關于2018年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計劃 計劃執行情況和信息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的通知》(財庫〔2017〕204號),2018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新變化包括:刪除“國庫集中支付”統計指標;將中小學免費教材等重點統計指標調整為非必填項,將單位屬性中按系統分類調整為非必填項;在采購方式中增加“電子賣場”,刪除“協議供貨”項下的“網上競價”;在小微企業項下增加“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指標;調整服務項目分類;調整已受理投訴案件處理情況分類;增加表內和標間勾稽關系。
此外,財政部還要求,各相關單位要明確填報范圍,弄清楚哪些該填、哪些不該填,要嚴格政府購買服務填報口徑,嚴禁將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的貨物、建設工程、融資項目以及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項目納入服務類項目統計范圍;對PPP項目進行單獨統計,暫不通過合同錄入方式納入本地區政府采購規模統計范圍;所有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采購支出,都要納入信息統計范圍,確保信息統計項目的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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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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