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布質疑函和投訴書正式范本
財政部發布質疑函和投訴書正式范本
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和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書范本可在財政部門戶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下載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財政部日前在其門戶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和投訴書范本。此次范本的發布,標志著《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令”)2018年3月1日實施前的制度準備工作全部完成。
94號令分別在第二章和第三章對質疑函和投訴書作出了明確規定,并規范了具體內容。其中要求,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同時,94號令第七章明確,質疑函和投訴書的范本由財政部制定。據了解,為保障94號令順利實施,財政部組織力量起草并發布了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和投訴書范本。
此次公布的質疑函范本主要內容包括質疑供應商基本信息、質疑項目基本情況、質疑事項基本內容、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質疑請求等四項,其中須列明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包號,采購人名稱,采購文件獲取日期;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必要的法律依據;提出質疑的日期等。此外,質疑函范本還對質疑函的制作作了說明,其中要求,供應商提出質疑時,應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供應商若對項目的某一分包進行質疑,質疑函中應列明具體分包號。質疑函的質疑事項應具體、明確,并有必要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質疑函的質疑請求應與質疑事項相關。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質疑函應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質疑函應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投訴書范本的主要內容包括投訴相關主體基本情況、投訴項目基本情況、質疑基本情況、投訴事項具體內容、與投訴事項相關的投訴請求等五項。其中必須填明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姓名或者名稱、通訊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投訴人于何時向誰提出質疑,質疑事項是什么,采購人、代理機構是否就質疑事項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投訴事項及其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等。此外,投訴書范本也對投訴書的制作作出了說明,其中要求,投訴人提起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供應商數量提供投訴書副本。投訴人若對項目的某一分包進行投訴,投訴書應列明具體分包號。投訴書應簡要列明質疑事項,質疑函、質疑答復等作為附件材料提供。投訴書的投訴事項應具體、明確,并有必要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投訴書的投訴請求應與投訴事項相關。投訴人為自然人的,投訴書應當由本人簽字;投訴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投訴書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注意到,94號令第八條規定,供應商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和投訴。因此,質疑函范本和投訴書范本都對代理人相關情況作了要求,其中明確,質疑供應商(投訴人)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的,質疑函(投訴書)應按要求列明“授權代表”的有關內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質疑供應商(投訴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
財政部國庫司相關工作人員介紹,2015年,財政部為規范投訴處理,提高投訴處理效率,同時也便于供應商進行投訴,制作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發布了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書的標準文本,供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供應商參考使用。而此次發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書范本依據新出臺的94號令,對2015年發布的投訴書標準文本進行了選擇性吸納和全面更新,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不同:一是在投訴相關主體基本情況中增加了授權代表的相關信息,并對此作出了細化要求;二是在投訴項目基本情況中增加了相關采購項目的編號和包號,并將發布采購信息日期、發布采購信息媒體、開標日期、中標結果是否發布以及發布日期等多項內容簡化為采購文件是否公告及公告期限、采購結果是否公告及公告期限兩項;三是在質疑基本情況中對質疑答復的主體作了明確,將是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主體由“被質疑人”改為“采購人/代理機構”;四是在投訴書制作說明中刪去了一些94號令已有明確規定的內容,并將不予受理、視為無效投訴事項、不予采信等情形進一步細化調整為需要投訴人明確填寫的具體內容及要求。
據了解,目前,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和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書范本可在財政部門戶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下載。今后,全國各類政府采購項目的供應商質疑與投訴均應統一采用這兩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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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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