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追蹤】進口產品“維保服務”何去何從
【熱點追蹤】進口產品“維保服務”何去何從
---當采購人采購進口產品后,又要求以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原廠商的維保服務,從而形成了“進口產品+單一服務”的鏈條,進而形成壟斷的維保服務市場
魏媛
近期頻發的電梯安全事故,給公共設施建設敲響了安全警鐘。此前有媒體報道,北京地鐵4號線的“肇事電梯”維保不合格。維保,是不是釀成慘劇的罪魁禍首,有待權威部門的結論,但是電梯采購的維保服務確實值得關注。
目前,電梯維保采購有2種情形,一是選擇通過第三方維保商維保,此類維保服務成本相對較低。二是選擇原廠商承擔維保,此類維保因原廠商對產品本身構造、性能等方面更加了解,更能保證維保工作的質量。
雖然近期的電梯安全事故并非政府采購項目,但是在采購中,采購人也同樣會面對上述抉擇,那么該如何把握?
采購人:更愿選擇原廠商
據筆者了解,在實際政府采購活動中常常遇到采購人申請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原廠商提供維保服務,尤其以軟、硬件維保服務、專業操作系統技術支持服務、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以及高檔服務器、高端存儲設備維護等為多。一些采購人表示,原廠商能在設備出現故障時第一時間做出響應,而且能保持設備的穩定性、安全性和連續性。
但是對于監管部門來說,這不能成為單一選擇原廠商維保的必要理由,因為并非第三方維保單位就一定不能做到上述要求。監管部門認為,采購人應根據所維保的設備情況來決定維保服務的供應商,如該產品維保涉及原廠商的技術專利或是設備后期需要定制服務,其維護、維修等售后服務就只能由設備制造廠商特別提供,還有一些高端、涉密的儀器設備,出于專業性、安全性考慮,設備維保服務也從原產品供應商處采購。但對一些技術含量相對較低或相關維保服務市場發展已十分完善的產品設備,則建議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綜合評分最高的維保供應商。
監管部門:引入競爭才是硬道理
監管部門在審批過程中還會遇到一種特殊情況:一些國內沒有或是國內產品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設備儀器,采購人首先需要采購進口產品,隨后又要求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原廠商的維保服務。這樣從產品采購到后期維保服務就像一個鏈條,形成了“進口產品+單一服務”的模式。而且,當監管部門第一年批復通過后,那么第二年、第三年采購人會以項目服務延續性等理由一直采用原廠商維保服務。這個鏈條一旦形成,國內或國外其他的生產廠商和維保單位就沒有機會涉足相關項目,競爭性大大削弱,甚至形成壟斷局面,出現國外供應商的維保服務價格普遍偏高、缺乏服務競爭意識而最終影響維保工作質量的情況。因此,監管部門對這種情況下的原廠商維保服務的方式變更申請審批會更加嚴格、謹慎,詳細分析所采購設備情況特殊性以及專家論證意見的充分性:該設備維保服務是否必須采用原國外廠商?第三方維保商真的不能提供相應要求的服務?
總之,“維保服務”不論由原廠商還是第三方來提供,保證最終維保質量才是重中之重。筆者認為,通過市場的公平競爭“去糟取精”,形成維保市場優勝劣汰的良性競爭,既不能只看重第三方維保的低成本而忽略采購質量,也不能一味單一采用原廠商而忽視采購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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