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千款車型擬被撤銷免購置稅資格
三部委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管理
近兩千款車型擬被撤銷免購置稅資格
本報訊 記者孫冉冉報道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上公示了擬從《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撤銷的車型名單,公示截至時間為2018年4月19日。根據名單,本次擬被撤銷免購置稅資格的車型共1882款,比亞迪、江淮、北汽、東風等多家車企均有車型在名單之中。
早在2017年底,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科技部聯合發布公告稱,自今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并通過發布《目錄》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進行管理。目前,《目錄》已陸續發布了16批,包括7044款新能源汽車。
但是,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迅速發展,新能源車型也在不斷更新中,諸多此前列入《目錄》中的車型已退出市場不再銷售,成為“僵尸車型”。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目錄》的管理,3月底,工信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以下簡稱“新公告”),表示將對《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機制。
新公告指出,工信部和稅務總局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且截至2018年3月底無產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從《目錄》中予以撤銷。本次擬撤銷免購置稅資格的1882款新能源車型就存在這些情形。
根據新公告,上述車型如在《目錄》中被撤銷,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將不再接收帶有免稅標識的撤銷車型信息,稅務機關不再為其辦理免征車輛購置稅優惠手續。已從《目錄》撤銷的車型如果需要恢復資格,那么相關企業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報,該車型將在審查通過后被列入《目錄》中。列入《目錄》的車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相關車企須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信息應進行標注免稅標識。如未標注,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也將不予接收。
新公告還強調,工信部將對《目錄》內企業、車型加強事后監督檢查,如發現存在違反相關標準法規的,工信部和稅務總局將按照相關要求予以處理處罰。
此外,新公告指出,購置新車時已享受購置稅優惠的車輛,后續轉讓、交易時也無需在補繳車輛購置稅。
本次擬從《目錄》中撤銷的車型,是否會對相關車企的銷售情況造成影響呢?業內人士指出,由于擬撤銷的車型比較陳舊,大部分已不再銷售,因此從市場銷售方面來講并不會對相關車企造成太大影響。同時,實施動態監管,撤銷已不符合當前標準和需求的新能源車型的免購置稅資格,也有助于引導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規范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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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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