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舉措力推政采信息公開全流程標準化規范化
【業內動態】
浙江四舉措力推政采信息公開全流程標準化規范化
本報訊 2017年以來,浙江省財政廳以政采云平臺推廣應用為抓手,牽頭指導該省拱墅區、江北區、甌海區、嘉善縣、義烏市、江山市、臨海市7個政務公開試點縣(市、區)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領域信息公開工作。
據了解,浙江省財政廳一是全面梳理政府采購業務全流程信息公開事項。橫向上,對政府采購全流程信息發布事項進行梳理,整理完成政策法規制定類、意見征詢類、采購公告類、結果公告類、合同公告類、投訴處理類等20余類信息公開事項,逐一明確發布主體、發布時限、公開內容、發布渠道、公開依據等事項,實現了對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全鏈路信息公開覆蓋。
二是規范信息公開內容。縱向上,對梳理出的公開事項,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工作要求及實踐需要,進一步明確發布內容,細化發布標準,如公開招標公告要求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預算金額,設定最高限價的,還應當公開最高限價等,實現了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內容的標準化、規范化。
三是制定信息發布標準模版。以政采云平臺——浙江政府采購網為依托,分類制定信息發布標準模版,并嵌入政府采購信息化業務流程,實現信息公開的電子化、智能化發布。目前,政采云平臺已在我省(除寧波外)全面上線。
四是建立信息公開考核機制。2017年起,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市財政部門政府采購工作考核內容,并同步列入財政部門對集中采購機構、社會代理機構考核檢查的重點,采取定期考核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各信息公開責任主體將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位。
(浙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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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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