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牌限行
【業內動態】
廣東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牌限行
本報訊 廣東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牌限行,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意見》明確,加快新能源汽車規模化生產,設立新能源汽車重大科技研發專題。2018-2020年,每年統籌安排3億元資金對關鍵零部件、燃料電池系統、正負極材料等重大研發項目予以支持。
為提高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意見》提出,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牌限行,排放檢測設置綠色通道,在城市市區劃定新能源汽車夜間專用停車區。《意見》還明確,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對不滿足充電設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級住建部門不得辦理驗收手續。
《意見》要求,全力推進公交電動化,廣州、珠海市2018年底實現公交電動化,珠三角其余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實現公交電動化。目前,深圳市已于2017年實現公交純電動化。
在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廣東鼓勵公交、出租車、環衛、物流等企業利用自有停車站場建設集中充電站,要求新建公共停車場及新增的路內收費停車位應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
根據《意見》,2018年起,珠三角地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和接入平臺的網約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珠三角地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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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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