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次培訓納入名錄管理的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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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次培訓納入名錄管理的代理機構
本報訊 近日,深圳市財政委員會舉辦了2018年深圳市社會采購代理機構業務培訓。此次培訓是深圳市對代理機構實施名錄管理后的首次培訓,旨在強化代理機構的法律意識、提高代理機構的專業能力、促進代理機構規范發展。
培訓會上,深圳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邵潔笙圍繞樹意識、 提能力、 促發展對代理機構提出了明確要求。他強調:一是各代理機構應當學深學透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內部要加強培訓,確保每一名專職從業人員都具備從業的專業技能和法律意識。二是各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在采購人委托范圍內開展采購組織實施工作,并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三是各代理機構應當不斷提高自身綜合實力和專業化能力,打造專業型機構,并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實施代理機構電子化招投標管理改革。四是各代理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絕不允許通過不正當手段拉業務,絕不允許與其他采購參加人串通,或索取不正當利益,絕不允許發生違法違紀事件;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同時,鼓勵行業監督和社會監督。
培訓特別邀請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業務骨干、深圳市采購辦法律顧問以及系統運維公司的專業人士授課,重點講解了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業務操作程序、各環節重點難點事項,以及系統操作要求等。60家代理機構、近200名專職從業人員參加培訓。參訓人員反映,本次培訓非常及時、必要,培訓內容全面、詳實,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操性,能夠解決他們在組織采購活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有助于規范代理機構依法依規組織實施深圳市的政府采購項目。
(徐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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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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