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確政采工程項目非招標事項銜接工作相關要求
上海明確政采工程項目非招標事項銜接工作相關要求
本報訊 上海市財政局近日印發通知明確,將對上海政府采購平臺有關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非招標方式采購事項的功能作相應的調整,同時對調整期間相關工作要求作出規定。
據了解,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l6號《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自20l8年6月l日起,對工程項目必須招標的標準作了調整,包括: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由20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至4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由l0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至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由50萬元人民幣以上調至l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同時明確了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上述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據此,上海市財政局將對上海政府采購平臺有關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非招標方式采購事項的功能作相應的調整。調整期間,請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按下列要求執行:20l8年9月l日之前,對預算金額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不足200萬元的施工項目和預算金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不足50萬元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項目,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仍應按原規定在上海政府采購平臺采取線上非招標方式進行操作;20l8年9月l日之前,對預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不足400萬元的施工項目和預算金額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不足l00萬元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項目,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在上海政府采購平臺采取線下非招標方式進行操作;20l8年9月l日系統功能調整完善以后,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均應在上海政府采購平臺采取線上非招標方式進行操作。
(滬財)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