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
【摘要】
中辦、國辦印發《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提出由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統計督察,省級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責任制,問責統計違紀違法行為等將納入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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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79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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