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縣:為進場交易目錄及限額標準立新規
江蘇省金湖縣:為進場交易目錄及限額標準立新規
本報訊 近日,江蘇省金湖縣發布《關于印發金湖縣公共資源交易進場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重新公布了交易目錄,規定了招標采購限額,為嚴格執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擴大招標采購人自主選擇權、進一步規范交易行為打下了堅實基礎。
《通知》要求,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上的,必須招標。
同時,《通知》提出,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合同估算價達到標準的,必須招標。限額以下的施工項目,最終結算價以“金湖縣造價咨詢庫”第三方審計結果為準。限額以上、公開招標施工項目由縣審計局負責審計。
《通知》規定,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分別執行20萬元(含)、10萬元(含)、30萬元(含)的進場交易起點金額,目錄未涵蓋且在限額以上的采購也必須統一進場交易。屬于網上商城品目范圍的,按《金湖縣網上商城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2017)》執行。
(袁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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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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