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規范政府采購專家評審費發放標準
宿遷規范政府采購專家評審費發放標準
本報訊 為統一全市政府采購專家評審費發放標準,規范評審費發放管理,調動和提高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評審工作的積極性,江蘇省宿遷市財政局日前印發了《宿遷市政府采購專家評審費發放標準》,對政府采購專家評審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和規范。
一是統一評審費發放基準。為督促專家及時履行評審職責,提高評審效率,加快采購工作進度,區分不同的采購方式和評審內容,分別確定了不同的評審費發放基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項目,以2小時為基準;單一來源、詢價,以及論證、復審、履約驗收等項目以3小時為基準。
二是規范評審費計算方法。規定評審時間從通知專家參與評審的時間開始到評審實際結束為止,中途若需用工作餐、休息等必要的時間予以扣除。評審費按支付基準和評審時間計算,超出基準單位的按小時計算評審費,取消評審費的每日最高限額。
三是細化異地專家評審酬勞標準。異地專家參與評審,除按評審時間計算發放評審費外,參照采購人執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相應標準,考慮增加異地專家合理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
四是明確不發放評審費的情形。評審專家遲到10分鐘以上的,視同自動放棄、缺席評審,不發放評審費;評審專家擅自離開評審現場或者在評審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不發放評審費。
(徐靜如)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