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加強對非招標采購方式邀請供應商的管理
湖南省新邵縣:加強對非招標采購方式邀請供應商的管理
本報訊 湖南省新邵縣財政局日前創新出臺了《新邵縣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邀請供應商管理辦法》,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以進一步加強對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非招標方式邀請供應商的管理。
據了解,《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規定了采購人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和詢價采購方式采購時,邀請供應商的方式有三種:發布公告、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以下簡稱從省級供應商庫中抽取)或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以下簡稱書面推薦),但是沒有規定每種方式的適用情形和操作流程。經過5年的實踐運行發現,在非招標采購實際工作中,采購人大多采購時用書面推薦邀請供應商,但推薦過程操作不規范,嚴重影響了政府采購形象。
為了更好地加強對采購人、代理機構的管理,規范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邀請供應商行為,促進政府采購健康有序發展,依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74號令)等相關規定,新邵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經過多方調研和意見征求,制定并下發了《新邵縣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邀請供應商管理辦法》。
該《辦法》規定了3種邀請供應商方式的適用情形,采購人邀請供應商時優先選用發布公告方式。同時,規定了書面推薦方式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操作程序,并要求評審專家推薦要全程錄音錄像。并對推薦行為提出了一些禁止性規定。
(張世軍)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