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七百四十七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北京海關2018年第七批政府采購項目(第一包)”(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0773-1841GNOBHWGK3281)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北京高能新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實興東街18號院1號樓3層302室
被投訴人1:北京海關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甲10號
被投訴人2: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1號久凌大廈15層
相關供應商:北京永新醫療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新醫療)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產業基地環科中路17號17A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4為:永新醫療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1-4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第七百四十八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建設、運維及評測服務需求項目(第一包)”(項目編號:GC-HG4181029)舉報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1: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火器營路3號
當事人2: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章胡同9號院
二、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招標文件相關技術要求具有指向性。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均缺乏事實依據。
(第七百四十九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蘭州大學臨床技能中心(腹腔鏡手術模擬訓練系統、3D手術重建系統、綜合穿刺虛擬訓練系統)采購項目(第一標段)”(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LZU-2018-0086-HW-GK)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北京貝德思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A座A912-36
被投訴人:蘭州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
相關供應商:成都展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展宇)
地 址:成都高新區紫杉路64號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10中標產品不滿足招標文件有關技術要求。11.成都展宇不應高分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10缺乏事實依據。關于投訴事項11,由于本項目招標文件編制存在違法違規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采購人廢標。不再對投訴事項11進行具體審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七)項的規定,責令采購人限期改正。
(第七百五十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北京海關2018年第七批政府采購項目(第一包)”(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0773-1841GNOBHWGK3281)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江蘇超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蘇州高新區竹園路209號
被投訴人1:北京海關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甲10號
被投訴人2: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1號久凌大廈15層
相關供應商:北京永新醫療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新醫療)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產業基地環科中路17號17A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3為:永新醫療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1-3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第七百五十一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中國地震局地殼應力研究所衛星地震應用中心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C-HG4180922)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北京信誠華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北京市延慶區八達嶺經濟開發區康西路1427號
被投訴人:中國地震局地殼應力研究所(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旗
當事人: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招標文件關于分布式存儲“支持遠快照功能”的要求具有限制性、排他性。2.招標文件關于分布式存儲“提供投標產品公開網站可查詢的SPEC SFS2008測試指標”的要求具有限制性、排他性。3.招標文件關于分布式存儲進行功能性測試的要求具有限制性、排他性。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3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第七百五十二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四川大學江安校區污水站升級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SCMQ-20180926-CG)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四川德邁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成都市成華區東三環路二段龍潭工業園
被投訴人:四川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
當事人:四川明清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成都市武侯區二環路南三段5號人南大廈B座13F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磋商文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作為資格條件,與項目實際需求不符,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認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采購需求及技術要求不完整、不明確的問題限期改正。
(第七百五十三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北京理工大學良鄉實訓樓實驗教學中心配套設施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BIECC-ZB5899)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1:北京理工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當事人2:北京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甲275號
二、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1.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企業連續三年獲得SEFA認證得2分”,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2.招標文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設置為評審因素,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3.招標文件規定“符合SEFA8M-2016標準,生產廠家須提供SEFA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檢測報告”,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本項目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企業連續三年獲得SEFA認證得2分”的要求偏高,責令采購人和代理機構限期改正。
(第七百五十四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南京海關網絡存儲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C-HG4180681)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1:南京海關
地 址: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龍蟠中路360號
當事人2: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當事人3:南京優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優創)
地 址: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73號
二、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南京優創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經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南京優創的行為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決定本項目中標無效。
(第七百五十五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民航運行管理中心和氣象中心工程及民航情報管理中心工程機房精密空調工程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C-HG4180973)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中瑞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東區10號樓6層6-06室
被投訴人1: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被投訴人2:中國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12號
相關供應商:國通(北京)電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通電信)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海淀蘇州街18號院-4樓10層1007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國采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2為:國通電信不滿足招標文件有關“設備制造廠商需具備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實驗室認證”和“設備制造廠商具備工信部電信研究院‘TLC泰爾認證’產品認證證書(機房用恒溫恒濕空調、冷凍水式)”的要求。投訴事項3-10為:國通電信所投“101KW冷凍水型機房精密空調,下送上回”“90KW冷凍水型機房精密空調,下送上回”“80KW冷凍水型機房精密空調,下送上回”“60KW冷凍水型機房精密空調,上送前回/下送上回”“36KW冷凍水型機房精密空調,上送前回/下送上回”產品不滿足招標文件有關機組尺寸和水側壓降的技術要求,涉嫌提供無效或虛假的證明材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3、4、5、6、7、8、9、10缺乏事實依據;根據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投訴事項2成立。
依據招標文件評分標準,扣除國通電信相應得分后,中標候選人順序發生變化。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認定中標結果無效。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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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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