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要求加強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
【業內動態】
三部門發文要求加強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
本報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新標準實施后,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3C認證管理,加強對認證機構和生產企業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公安部共享通過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信息及發現的違規生產、銷售企業信息。
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查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等行為。對于上述行為查證屬實的,由認證機構依法對認證證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證證書,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行電動自行車銷售目錄或公告管理的地區,新標準正式實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標準、未獲3C認證的目錄車型全部作廢。
要加強電子商務經營者監管,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身份、聯系方式等真實信息的核驗、登記,嚴禁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在平臺上銷售。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銷售充電器、鋰離子電池行為的監管,嚴格依法查處非法拆解、改裝和維修充電器、鋰離子電池的行為。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缺陷產品調查,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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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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