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曝安徽巢湖污染整改不到位等問題
中央環保督察曝安徽巢湖污染整改不到位等問題
本報訊記者吳敏報道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近日公布對安徽省的督察意見。本次督察主要針對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期間開展的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長江及巢湖水污染治理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而形成的督察意見。
督察強調,安徽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雖然取得重要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在處理發展與保護關系時態度仍不夠堅決,一些重要任務沒有整改到位,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的問題。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思想認識尚不到位。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處理發展和保護關系時仍然存在偏差,在一些棘手問題的處理上擔當不夠,履職不力。安徽省林業部門未汲取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教訓,未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一直隱瞞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被侵占及違規調整問題,導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巢湖市及合肥市巢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漠視整改要求,對整改期間風景名勝區高速云水灣項目違反國家《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頂風建設14棟別墅等房地產開發行為未予制止,邊改邊建,違法建筑至“回頭看”時已基本建成。
二是敷衍整改情況突出。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整改工作中攻堅克難的決心不夠,敷衍應對,導致一些歷史遺留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進度滯后。合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污水收集管網問題排查整治不力,截至“回頭看”時,排查出的4919個雨污混接點僅整治完成1255個,大量生活污水通過雨水泵站進入河道,影響河流水質。此外,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長期污染嚴重,是巢湖污染的主要來源,但其水體達標方案明確的多個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綜合治理項目未按期完成。
三是表面整改問題多見。一些地方和部門落實整改不嚴不實,驗收銷號流于形式,整改工作未落到實處。蕪湖市及無為縣對境內銅陵淡水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排查清理不徹底,僅對第一輪督察指出的違建項目進行取締,而對侵占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約1000畝的五洲農業生態園沒有清理;督察還發現,緩沖區無為縣境內長江夾江鳳凰頸段建成過江水泥路,阻斷豚類游動,無為縣一直未進行清理整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淮南市以及壽縣未按要求嚴厲查處八公山風景名勝區違法風電項目,反而縱容放任違法行為。
四是假裝整改依然存在。蕪湖、亳州一些地方不在整改中下功夫,而是通過弄虛作假等手段,隱瞞問題。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弄虛作假,于2017年8月上報稱群眾舉報的蕪湖市華誠混凝土公司西南側池塘內有傾倒填埋的飛灰爐渣等工業固體廢物信訪件已整改完成,實際直到2018年8月才啟動整改工作。為應對督察,甚至在督察人員進駐前直接對填埋場覆土掩埋,性質惡劣。
督察要求,要堅守陣地,鞏固成果,切實推動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整改;要切實解決巢湖一級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內違法建設問題,下大力氣清理整治違規侵占長江岸線及江灘濕地問題;要堅決打擊違法排污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要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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