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是大咖,內容是干貨!”
研修班現場座無虛席。
攝影/李崢
“老師是大咖,內容是干貨!”
全國政府采購業務暨2018財政部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解讀高級研修班(第二期)成功舉辦
本報訊記者昝妍報道來自全國各地的500多名政府采購業界同仁日前齊聚浙江省杭州市,參加由中國政府采購報社主辦、浙江省政府采購聯合會協辦的全國政府采購業務暨2018財政部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解讀高級研修班(第二期)。
《中國政府采購報》總編輯在致辭時說,為了推進和完善政府采購執法標準化建設,財政部2018年啟動了第二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的編寫工作,推出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11號-20號,并獨家授權《中國政府采購報》發布。這10個指導性案例具有很強的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弄懂吃透一個案例,就可以解決工作中許多類似的疑難問題,如果能把所有指導性案例吃透,對提升政府采購從業者的工作能力大有助益。《中國政府采購報》今年還將會持續舉辦多期研修班,繼續邀請政府采購領域的權威專業人士和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編審委員會專家來為學員講解授課,切實保證培訓質量。浙江省政府采購聯合會會長趙立妙也表示,此次研修班的學習時間雖不長,但授課內容非常豐富,既有法律風險防范信息,又有投訴制度內容,更有結合實際的案例解析,并且還設置了現場答疑環節,希望學員們以案例促學習,學有所思、學有所悟、學有所得、學有所用,為營造良好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而努力,為政府采購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本期研修班,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成協中圍繞“行政法中的投訴制度及功能”這一主題,就制定法中的投訴制度與類型、投訴的公法意義與功能、投訴制度的主要法律問題以及政府采購投訴制度的特點與焦點問題向大家作了詳盡講解。其中“政府采購投訴”的內容,最能引起學員們的興趣。成協中就目前政府采購主要的三種投訴事項,即,招標文件存在“估堆評分”、招標文件存在“差別或歧視性待遇”以及供應商存在串通或謀取中標行為分別從法律認定、頻發原因以及對策等方面進行了剖析,鞭辟入里。財政部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編審委員會專家袁乾琴為學員們詳細解讀了財政部發布的第二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11號-20號),從基本案情、案情要點、處理依據、處理理由以及處理結果等方面對10個案例由淺入深地進行分析解讀。財政部條法司行政復議處處長劉磊以“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法律風險防控內容”為主題對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法律風險分析、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法律風險防控、行政訴訟及行政復議中對政府采購案件的認定等內容進行了講解。在授課過程中,劉磊還以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典型事件為例進行解析,使學員們加深認知。財政部國庫司相關負責人針對學員們提出的政府采購實操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進行解答。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經營發展處副處長王志剛圍繞“專家評審中涉及節能產品采購問題案例解析”這一主題,對節能產品政府采購相關要求和評審中常見問題等內容進行詳細的介紹,例如采購中會出現的證書真偽、證書狀態和有效期、供應商提供產品型號與證書不一致、產品配置與檢測報告不一致、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范圍等。
能容納幾百人的會議大廳座無虛席,學員們聚精會神地傾聽、記錄,聽到精彩之處還不由自主地點頭表示深有所感與認同。中場休息時,學員們將授課老師們里三層外三層地團團圍住提問。來自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的小張,幸運地得到了提問機會,他笑著對記者說:“回去之后,我們不僅要將這次學習的內容消化吸收,還要動員我們其他同事參加下一次的研修班!”
課上,政府采購業內專家為學員們傳道授業解惑;課下,學員們又相互探討、交流經驗。“老師是大咖,內容是干貨!”為期兩天的研修班,這是學員們講得最多的一句話。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