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立法明確垃圾分類個人責任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近日針對垃圾分類方式接受采訪表示——
北京市將立法明確垃圾分類個人責任
本報訊記者吳敏報道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針對垃圾分類方式、“混裝混運”、強制垃圾分類等近期熱點話題接受采訪。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孫新軍表示,首先在垃圾分類習慣培養期,要培養市民先做到“資源回收、干濕分開”;其次北京市也將積極推動垃圾分類立法,新法將不光對單位,也將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
據了解,北京市每天會產生將近2.6萬噸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目前北京有29個垃圾處理終端設施,都在滿負荷運轉。孫新軍說,生活垃圾一般分四類: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是循環利用的,報紙、紙箱、飲料瓶、易拉罐等等由再生資源企業回收利用,俗稱“收破爛”;廚余垃圾是廚房產生的,像菜葉菜幫,剩飯剩菜等;其他垃圾是保鮮膜、塑料袋、紙巾等,可送到焚燒廠發電或者是填埋;有害垃圾是對身體和環境有害的,如廢熒光燈管、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處理。
2012年,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了政府部門、物業等管理責任人、收運處置單位、垃圾產生單位的責任和罰則。但是物業等管理責任人對居民個人參與垃圾分類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缺乏約束和強制,導致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增長緩慢。
據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已經列入2018-2020年立法規劃。新修訂的條例將不光對單位,也將對個人明確垃圾分類責任,以立法方式使軟約束逐步“硬起來”。
目前,在北京市30%的街道、鄉鎮已創建了100個垃圾分類示范片區,2019年,示范片區覆蓋率要達到60%,覆蓋200多個鄉鎮街道。同時,全市已在黨政機關率先開展垃圾分類,去年又有2300多家公共機構加入強制分類的隊伍,包括學校、醫院、商超和旅游景點,基本覆蓋了人群集中、垃圾產生量大的區域。
下一步,北京市還將健全日常執法檢查,逐步覆蓋至居住小區。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不組織分類或分類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單位,要移交執法部門處罰;同時還要逐步建立“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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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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