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放管服” 助力完善現代大學體制
落實“放管服” 助力完善現代大學體制
南京大學招標辦公室主任戴詠梅
南京大學招標辦公室(以下簡稱“招標辦”)是學校招標采購和政府采購的歸口管理部門,近幾年,招標辦在招標采購工作中圍繞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動完善現代大學體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首先,在“放”的方面,“放”就是要簡政放權,為科研松綁。南京大學主要從四個方面抓起:
一是圍繞簡政放權提高自主采購限額標準,擴大自主采購權。提高限額不是簡政放權的唯一方式,卻是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近年來,我們將科研儀器設備自主采購的限額標準從5萬元提高到30萬元,再提高到50萬元,不斷擴大科研人員的自主采購權。二是賦予采購方式的選擇權。在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國家相關制度文件規定的允許范圍內,將科研儀器設備的采購方式從公開招標放寬到可以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等多種方式,根據項目特點采用不同方式進行采購,一方面是為了更好地達到采購效果,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縮短采購周期,提高效率。三是擴大評審專家選擇權。對于專業技術強、技術含量高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項目負責人可按照1:3的比例自行推薦技術評審專家,招標辦從推薦專家名單中隨機抽取進入評審委員會。四是科研急需采購項目,既尊重采購需求又加強內控管理。對于科研設備緊急采購的主要考慮因素是:急采購人所急,縮短采購周期;充分尊重采購人需求,真正實現“供需匹配”;以信任為前提,完善內控機制;公開采購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其次,在“管”的方面,“管”指的是優化管理,不是放任不管。即,在以信任為前提的機制下,構建一套能夠管得住的制度。
目前,南京大學采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管理模式,以制度建設為抓手,圍繞統一領導招標采購、科學編制采購需求、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改進完善采購工作規范、深入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完備履約驗收機制、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完善內控機制等方面,構建了完整的招標采購管理體系,明晰了采購前期論證、采購過程規范招標、事后績效評價等環節的責任邊界。此外,與其他高校相比,南京大學還構建了較有特色的招標采購聯絡制度,培養了一批招標采購聯絡員,在加強部門和院系溝通、擴大政策推廣宣傳、明確職責分工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最后,圍繞“服”字做文章。高校采購部門的重要職責是為學校事業發展和學科建設提供服務保障。提升服務要進行換位思考,提高采購人滿意度。從這一視角出發,招標辦擬定了招標采購服務提升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工作流程引導采購。規章制度發布后,招標辦為采購工作繪制了與規章制度配套的系列流程圖,對制度文件進行圖表化解讀,讓采購人一目了然。二是簡化流程加快采購。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結合采購實際不斷優化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采購周期。三是加強溝通改進服務。通過培訓會、聯絡會等多種形式聽取采購人意見和建議,采用首問負責制不斷改進服務。四是通過系統建設提升服務。以“一鍵采購”為建設目標,采取分步建設、逐步對接、服務貫通的建設思路和理念,計劃三年完成招標采購全流程系統建設。目前,學校招標采購管理系統已經上線,除簽訂合同外,采購人無需跑任何部門蓋章;通過微信公眾號也能實現審批、查詢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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