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以下兒童乘坐客運班車或可免票
六歲以下兒童乘坐客運班車或可免票
本報訊記者孫冉冉報道日前,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提出,6周歲以下(含6周歲)兒童在乘坐客運班車時,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可免票,需要單獨占用座位的可享受客票半價優惠。
《意見》對特殊旅客的權益保障提出了多項舉措。《意見》指出,班車客運經營者和汽車客運站應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傷殘軍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的傷殘人民警察執行客票半價優待。對持載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齡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兒童,6至14周歲的執行客票半價優待,并提供座位;6周歲以下(含6周歲)、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實行免費乘車(9座及以下客車除外);6周歲以下(含6周歲)、單獨占用座位的執行客票半價優待。未攜帶載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齡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兒童,以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和1.2米至1.5米為標準,分別執行免費乘車和客票半價優待。《意見》還要求,在客車滿載情況下,免費乘車兒童數量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兒童優惠乘車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征求意見稿發布后,多家媒體和社會公眾紛紛猜測這是否代表著6歲以下兒童乘坐公交車、地鐵將可以免票。對于這一問題,在近日舉行的交通運輸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部新聞發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孫文劍做出了回應。
孫文劍介紹,《意見》目前頗受社會各界關注,尤其是在兒童票定價標準方面,公眾對優惠乘車的兒童身高、年齡標準、認證證件類別等問題非常關心,也提出了諸多好建議。
孫文劍還解釋,《意見》中提出的關于兒童乘車問題,只適用于乘坐道路客運班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長途大巴、農村客運,并不適用公交車、地鐵以及民航、鐵路等其他交通方式。
除兒童乘車優惠問題外,《意見》還對網約車價格調節、汽車客運站收費管理等多個社會熱點問題提出了要求和相應措施。例如要求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各地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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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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