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完成對采購代理機構全覆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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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完成對采購代理機構全覆蓋考核
考核依據《常州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記分暫行辦法》對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記分處理,被記分的代理機構需在規定時間內將違規問題整改到位
本報訊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規范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根據要求,上半年江蘇省常州市財政局組織對全市45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政府采購工作進行了考核,首次實現了對開展政府采購業務的45家代理機構代理采購項目全覆蓋考核。
據統計,截至2018年底,常州市經省財政廳核準登記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72家,其中已開展政府采購業務的機構共45家。本次年度考核工作分為機構自查、書面審查、現場檢查、匯總報告、處理處罰5個階段,重點圍繞代理協議、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保證金、評審過程、中標成交、合同管理、質疑答復等十個方面內容進行檢查,并做到全市五區一縣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項目的100%全覆蓋。
“通過這次大體檢,可以看到全市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在制度建設、場地規范、人員培訓等方面能基本滿足采購要求,一些代理機構在完善代理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基礎上,建立了標準化管理體系,執業水平不斷提升。”常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但是仍有幾方面問題比較突出:一是社會代理機構的執業水平出現兩極分化現象;二是部分社會代理機構執行政府采購目錄不嚴格;三是檔案整理不規范、資料不完整普遍存在。
據悉,根據《常州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記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對代理機構積分依據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的情形及性質,記分分值分為20分、10分、5分、3分四種。對重復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按次數累計記分,上不封頂。被記分的代理機構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將違規問題整改到位,并將整改結果提交監管部門進行驗收。記分在30分以上的代理機構在整改結果驗收合格之前不得接受新的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此次檢查結束后,監管部門對41家代理機構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了記分處理。其中,7家代理機構記分在20分以上,2家代理機構記分在30分以上,1家代理機構被考核后暫停營業。
《通知》還要求被考核的各代理機構要精心組織安排各個階段工作,做到人員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切實整改,進一步完善代理工作程序,以查促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為采購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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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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