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耗材采購將由醫用耗材管理部門實行統一管理
【要聞關注】
醫用耗材采購將由醫用耗材管理部門實行統一管理
本報訊記者樂佳超報道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近日發布《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并將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醫用耗材的采購相關事務由醫用耗材管理部門實行統一管理。其他科室或者部門不得從事醫用耗材的采購活動。
據了解,《試行辦法》適用于二級以上醫院醫用耗材管理,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其中,非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用耗材遴選、采購工作可參照進行。
《試行辦法》要求,醫療機構應當指定具體部門作為醫用耗材管理部門,負責醫用耗材的遴選、采購、驗收、存儲、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定醫務管理部門,負責醫用耗材的臨床使用、監測、評價等專業技術服務日常管理工作。
針對醫用耗材的遴選與采購,《試行辦法》明確,醫用耗材的采購相關事務由醫用耗材管理部門實行統一管理。其他科室或者部門不得從事醫用耗材的采購活動,不得使用非醫用耗材管理部門采購供應的醫用耗材。醫用耗材使用科室或部門應當根據實際需求向醫用耗材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醫用耗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醫用耗材使用科室或部門提出的采購申請,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采用適當的采購方式,確定需要采購的產品、供應商及采購數量、采購價格等,并簽訂書面采購協議。醫用耗材采購工作應當在有關部門有效監督下進行,由至少2名工作人員實施。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臨時性醫用耗材采購管理。醫用耗材使用科室或部門臨時性采購供應目錄之外的醫用耗材,需經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同意后方可實施。對一年內重復多次臨時采購的醫用耗材,應當按照程序及時納入供應目錄管理。對于實施集中招標采購的地方,需要按有關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實施臨時性采購。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療設備配套使用醫用耗材的管理。醫療機構采購醫療設備時,應當充分考慮配套使用醫用耗材的成本,并將其作為采購醫療設備的重要參考因素。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