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
本溪: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
本報訊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有效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遼寧省本溪市財政局主動作為,積極采取三項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推廣和規范政府購買服務。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綜合性改革。為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推進,積極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牽頭、行業主管部門協同、職能部門履責、監督部門保障”的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間協調溝通,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確保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二是加強規范管理,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實施辦法。為進一步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支持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及時研究制定《本溪市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本溪市市直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重點從3個方面全面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一方面積極建立以項目為導向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機制,確定各部門購買服務事項,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行為;另一方面明確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及時公布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目錄;此外,督促購買服務的主體單位建立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務質量。
三是嚴格預算編制,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管理。為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將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分年度列入部門預算管理,并在部門預算中單獨體現,做到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與部門預算、政府采購預算同步編制、同步審核、同步批復。所有購買服務項目做到“應編盡編”,并從立項、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監督到績效評價等各環節,進一步細化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同時,嚴格審核,強化政府購買服務主體的合理性,剔除不具備政府購買服務主體資格的預算單位服務項目,堅決禁止涉及基本建設等內容列為政府采購服務項目,切實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管理。
(本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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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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