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將于10月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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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將于10月試運行
本報訊記者樂佳超報道記者日前從中國供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了解到,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將于下月起試運行,目前平臺的各項管理制度體系陸續健全,對采購人和供應商管理、商品管理、交易模式、履約驗收與支付結算都有明確規定。
根據《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實施方案》,10月底前,首批貧困地區農副產品要入駐平臺,鼓勵各級預算單位通過平臺先行啟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為確保平臺順利試運行,中國供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出臺了《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規則指引》(以下簡稱《規則指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采購人管理規則》(以下簡稱《采購人管理規則》)、《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供應商管理規則》(以下簡稱《供應商管理規則》)。
《規則指引》明確,平臺是集“交易、服務、監管”于一體,提供在線展示、網上交易、物流跟蹤、在線支付、產品溯源、用戶評價等功能的電子化交易平臺。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是指832個國家級貧困縣域內注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出產的農副產品。
在商品管理方面,《規則指引》強調,供應商在平臺上進行銷售的商品應為國家貧困地區農副產品,不得銷售高檔酒、高檔營養品等高檔奢侈產品。供應商銷售的商品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須在安全有效期范圍內。供應商須對所售商品的真實性和質量承擔責任,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供應商在平臺上宣傳商品,須保證商品圖文描述的準確性,保護知識產權,不得發布違反廣告法、電子商務法的內容。平臺通過大數據比對和人工篩查等手段對平臺上所售商品進行比價,對發現的價格虛高的商品,依照與供應商的協議作下架處理。平臺或平臺委托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可對在線銷售的商品進行抽檢。對于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予以下架處理。
針對平臺的交易模式,《規則指引》規定,平臺提供直購和競爭性選購(以下簡稱“競購”)兩種交易模式,并將根據業務需求變化,適時推出其它交易模式。直購模式是指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在平臺上直接選擇商品和供應商的采購行為。按照是否洽商價格,直購分為一口價和在線議價兩種模式。一口價是指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選定目標商品和供應商,以掛牌價成交的交易方式。在線議價是指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選定目標商品和供應商,在線與供應商洽商價格、規格及采購數量的交易方式。競購模式,是指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在線發布商品競購單,提出采購需求條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在線響應,采供雙方協商確定商品規格、采購數量、成交價格、交付方式、交付時間等要素的交易行為。
關于履約驗收與支付結算,《規則指引》提出,采購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嚴格開展履約驗收,并在平臺上對合同所約定的商品、數量、質量等進行確認。驗收合格的,采購人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不得拖欠。驗收不合格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平臺支持線上與線下兩種支付結算形式(含公務卡、采購卡等)。線上支付結算由平臺依托銀行通道、第三方支付通道提供。線下支付由采購人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直接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線下支付結算時,采購人應及時將匯款信息上傳至平臺。除按商業原則由平臺代收的通道費及第三方成本費用外,平臺實行“零收費”。
《規則指引》還對信用評價和經營能力評估、物流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其中提出,采供雙方應在交易完成后及時進行評價。交易完成后15個自然日未作評價的,系統默認好評。供應商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采購人約定的方式、時限向采購人交付商品,并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采購人另行選擇物流服務提供者的除外。物流費用由采供雙方自行協商確定。平臺基于第三方物流信息數據,為采供雙方提供物流跟蹤服務。
《采購人管理規則》對采購人入駐、信息變更、權利義務、培訓、退出等作出了細化規定。其中提出,采購人須為平臺審核通過的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等主體。采購人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要遵循就近、經濟的原則。采購人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不得拖欠。
《供應商管理規則》明確,供應商是指在國務院扶貧辦公布的《國家級貧困縣重點扶貧產品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為維護平臺正常經營秩序,提升平臺購物體驗,平臺或其委托第三方定期組織對供應商進行電子商務經營能力評估。供應商電子商務經營能力評估包括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管理質量、信用評價及帶貧益貧效果等,其中,商品質量包括執法部門及平臺抽檢情況、消費者質量投訴等方面的評估;服務質量包括售后服務、投訴處理、物流配送等方面的評估;管理質量包括網絡店鋪裝修、商品管理、商品描述、客服管理等方面的評估;信用評價包括基礎信用、外部增信、交易評價等方面的評估;帶貧益貧效果為經過當地扶貧部門核定的,帶動當地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效果的評估。平臺對供應商實行動態管理方式,視供應商的經營品類、經營能力評估等情況給予供應商不同的展示位置及標簽展示。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平臺有關規定的以及供應商的實名認證身份無效、不再合法存續或無法有效核實的情形時,平臺可依照與供應商協議約定暫停供應商賬戶,下架店鋪所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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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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