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政采公平競爭“排阻”成績單
福建公布政采公平競爭“排阻”成績單
本報訊福建省財政廳近日公布該省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清理情況,共發現46個問題,有關部門已按照規定進行糾正整改。
據了解,福建省財政廳按照《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以下簡稱“38號文”)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全省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工作。根據《全面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情況表》,此次發現并已清理和糾正的問題主要涉及38號文中明確要求清理的10類重點問題中的5類,其中包括,“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另有規定的情形外,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相關規定和做法,清理糾正事項3件。“要求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注冊,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的規定和做法,清理糾正事項18件。“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規定和做法,清理糾正事項2件。“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的規定和做法,清理糾正事項1件。“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其他妨礙公平競爭的情形”的規定和做法,清理糾正事項共22件。上述問題均已清理糾正到位。
福建省財政廳還強調,后續如發現福建省政府采購領域存在38號文要求清理的妨礙公平競爭不利于營商環境的規定和做法,請向當地財政部門進行反映檢舉。
(閩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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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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