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不易百舸爭流
編者按:政府采購要實現先進的技術支撐,就要促進政府采購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借助云計算、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在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進一步優化電子化采購模式?電商平臺如何既能夠實現優化營商環境又能實現有序競爭?如何進行價格監管,落實政府采購“物有所值”目標?在中國政府采購報日前組織召開的“深化改革優化電子化采購模式座談會”上,來自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的嘉賓以及機構、采購人和企業的代表們匯聚一堂,分享電子化采購經驗的同時,也展開了一場熱烈的討論,為深化改革優化電子化采購模式提供了可借鑒的思考。
創新不易百舸爭流
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副主任王慶成
從“線下”到“線上”,制度規范是根本
無論是稅務系統采購交易的電子化還是稅務系統將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搬到“線上”,我認為最根本的是政府采購制度化和規范化。
政府采購電子化內涵豐富。今天這個座談會,大家對于電子化采購更多探討的還是電子賣場即采購交易平臺。探討這個問題,我首先想到的是電子賣場究竟應該賣什么?目前,各地、各部門做法不一。我個人認為,作為政府機關,應該就“賣什么”建一個“目錄”。這個“目錄”中的產品滿足政府部門辦公用即可。政府采購不是家庭消費,不需要五花八門的產品。考慮到政府花的是納稅人的錢,就要考慮節支問題,這是政府采購的內在邏輯。因此我認為建“目錄”首先考慮標準問題,沒有一個“標準庫”或者“產品庫”,價格就不可比,這是政府采購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信用體系是電子化采購的保障。我們認為建立信用體系不僅僅是搭建供應商的信用體系,對采購人也應建立信用體系。應該建立一個涵蓋采購人和供應商的完整的信用體系。
在電子化采購方面,目前,我們已經將批量集中采購搬到網上,每月歸集采購一次,且與協議供貨聯動,每期批量集中采購的成交產品將直接進入稅務采購網協議供貨系統,供稅務系統購買。這解決了效率的問題。我們秉承的原則是:政府采購應該遵從市場運作規律,不同的產品、不同的行業都有它自身的運行規律,政府采購規則的制定不能不考慮這些因素。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綜合處副處長劉德凱
構建橫縱全方位信息系統服務政府采購各方
中直機關采購中心目前構建了縱向覆蓋采購全過程,橫向覆蓋全部采購單位的信息應用系統。
一是打造電子化服務平臺,讓采購者滿意。中心從2007年開始逐步開發建設中直機關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涵蓋了電子招投標、電子輔助評標、自動化辦公等方面。2017年,單獨對電子商城進行招標,直接對接市場電商的商品庫,實現了同步更新;2018年研發并上線運行了采購人管理系統,各采購單位可以依托互聯網進行在線委托,簽訂采購協議、修改采購文件、確認采購結果等。下一步,我們將增設供應商信息智能風險預警管理,智能違標(篡標)監測等功能。
二是完善信息系統服務功能,讓供應商滿意。中心于2017年在中直采購招投標系統中增設了遠程遞交投標文件功能;2018年7月對網站PC版進行了全面改造,并上線了全新的手機版,推出了微信公眾號,用戶可及時了解中心項目及服務情況。下一步,中心將上線投標文件遠程解密和遠程開標功能,增設供應商信息訂閱、數字證書去介質化等功能。
三是電子化全覆蓋涉密項目除外的采購全流程,讓監管部門滿意。中心分別制定了信息系統的使用、運維、管理等電子化專項制度和業務制度。在系統設計中,配置各種角色、崗位和流程,各方銜接緊密、運轉有序,確保過程流轉有據可查。下一步,中心將在完善系統統計監測功能、推進大數據運用上下功夫。
四是建好電子化辦公系統,讓干部職工滿意。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信息服務處李萌
價格監測、誠信管理等難題亟待解決
國采中心一直重視自建電子采購系統,并逐步完善,取得較好效果。一是保持對交易數據管理、分析的自主權;二是價格形成機制出現問題的時候可以及時調整;三是便于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業務流程。
今年三月份開始,中心對電子采購系統的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進行了重新梳理;同時中心與有關企業合作,建立標準商品庫;開發智能輔助功能,如智能客服、智能導購等。
目前遇到的問題,一是關于價格監測問題。政府采購市場與民用市場存在一定割裂,不完全統一,因此只依靠民用市場來做參照不能完全解決價格的問題。此外,政府采購買方市場本身也比較分散,集中度有待提高。就如何更好地實現價格監測,體現充分市場競爭,中心正在探索更有效的解決方案。二是關于公開招標限額以下小額零星貨物采購規則制定的問題。規則如何服務好采購人的采購需求,比如:服務好、價格低、配送快,要同時滿足是有困難的。三是關于誠信管理的問題。供應商在交易過程中如果違約,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
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副主任武彤
采購選型度量有方
基準測試(Benchmark Test, 即BMT)是通過設計科學的測試方法、測試工具和測試系統,實現對一類測試對象的某項性能指標進行定量的和可對比的測試。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從2008年開始研究開發計算性能基準測試工具,先后開發出了多任務計算性能基準測量軟件和異構運算性能基準測量軟件。2019年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發布的新一代計算性能基準測試工具符合桌面領域第三代基準測試工具的所有特征,是具有代表性的桌面和移動平臺計算基準測試工具。
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Benchmark體系已經相當成熟了。盡管如此,相對于用戶應用環境的千差萬別,Benchmark是一個最優化環境中產生的“實驗室結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到用戶的實際應用中。所以, 成熟的心態,是科學地、全面地看待并應用基準測試工具。基準測試只反映性能,但不是全部基準測試可以幫助用戶判斷系統的性能特征。適用性本身不止是性能,其他一些因素,包括耗電量、散熱、可管理能力等等,直接影響用戶的擁有成本及維護難度,應予以充分考慮。
采購人代表
政府采購電子化核心是采購規則
我認為政府采購電子化核心是電子化采購規則(約束機制和談判能力)。商品電子化銷售僅僅是最簡單的那部分屬性而已,商品電子化銷售有京東、阿里等成功的商業案例,如果僅僅是商品電子化我們只需要和這些成功的電商合作就可以了。
政府采購電子化與電商的區別應當是提供一個采購平臺,通過集合采購人的采購需求使得采購談判過程中得以控制談判節奏,提升控制權。通過規則的優化,為采購人和供應商提供清晰的交易流程和優質的服務。
我作為采購人希望在政府采購電子化的過程當中,規則制定者充分考慮采購人需求,制定清晰、明確的采購規則;提升廠商在采購過程當中的參與度;提供更專業的服務,同時提高廠商在采購過程包括售后服務中的責任;建立更完善的獎勵和懲罰機制,真正做到供貨商的優勝劣汰。
醫療采購人代表
電商采購售后履約管理有待加強
我們醫院有幾千名職工、1000余張編制病床、年門診量數百萬人次、年住院病人達到7萬余人次,配備40多個臨床和醫技科室。信息類設備及辦公用品采購幾乎每天都在進行,我們的采購產品型號相對單一,且頻繁零散。對我們來講,通過電商平臺采購折扣率多樣,傳統的協議供貨方式的整體采購流程更方便,浮動變化小。所以這兩種采購方式我們會并行,對比使用。
我們在采購中遇到的問題是,電商模式下到貨時效及售后服務問題是否與協議供貨采購方式有所差異?實際采購中,通過電商平臺采購,當售后服務問題出現時,反應速度比較慢,解決問題比較長,落地服務能力比較弱。經常我們多次溝通后,還需要自己聯系廠家售后才得以解決,個別情況下在聯系廠家售后過程中,發現機器并不在保修期內。就此問題應該如何明確供應商的履約行為,從而為采購人帶來更多便利?
中關村電子信息產品指數中心主任郭旭
物有所值采購目標實現的基礎——采購需求標準化
“電子賣場”一詞起源于中關村的電子一條街。我經歷過中關村電子賣場最輝煌的時刻。為什么會有這樣的一個電子賣場?就是因為有不同的采購需求。那時電子賣場為什么大家都去呢?因為它確實是充滿了活力,那時候它容納了各式各樣的供應商。如果大家都是一種采購需求的話,一個供應商就解決問題了。正是因為有不同的采購需求,所以才會有那么多供應商去提供產品和服務。多個供應商不會有一個統一的價格,因此會有差異化,價格有高有低其實也很正常。所以我認為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也應該服從基本的經濟規律,它是采購方式的一種補充,這是我對電子賣場的一個理解。
從2016年開始我們接受財政部的委托對全國的政府采購狀況進行一個整體性的評價,我們有三個發現。一是從2016、2017、2018這三年采購情況來看,政府采購價格其實呈現逐年下行的趨勢。二是在監測的11個類別當中,電商市場在筆記本、數碼產品、碎紙機方面有競爭優勢。實體市場在辦公設備、投影儀、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上有競爭優勢。通過數據我們可以看到什么呢?就是實體賣場的一些供應商,在帶有服務性及需要綜合解決方案的采購領域,他們更有優勢。而電子賣場的供應商在標準化的采購領域,他更有優勢。三是由于政府采購電商化推進的速度較快,造成一個什么問題呢?即一些政府采購互聯網+電商平臺確實存在高價采購問題。
價格問題是一個古老的問題。價格談判的基礎其實是什么?其實是采購需求的標準。如果采購需求沒有科學、細化,就沒法談,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采購需求和價格是緊密相連的,要建立采購的終極標準其實是采購需求標準,標準就是簡單化、統一化、最優化。同質可比的原則也是建立在需求一致的基礎上進行比較。
中國惠普有限公司大客戶行業總監劉學穎
提高服務水平強化廠商主體責任
中國惠普有限公司目前的打印復印產品、PC、筆記本在政府采購市場的出貨量比較大。我們的產品也通過電子賣場、協議供貨、集中采購等多種采購形式,最后出現在采購人的桌面上。
近年來,中國惠普也親歷了政府電商化采購的高速發展,我們在不斷學習、適應新模式的過程中,有時也會遇到一些新的問題。比如今年發生了一個小的案例:一個采購人單位從某政府采購電商平臺購買了一臺惠普激光一體機。因為產品配置和售后服務引起采購人的投訴。原因有兩個:一是購買的產品是帶WiFi的產品,其實并不符合該采購人單位的政府部門配置需求。但是電商的服務人員并不清楚政府用戶配置要求而上線銷售,同時,采購人在電商產品頁面上無法獲取帶WiFi功能的明顯信息提示,因此就點擊購買了。但其實購買的產品并不符合采購人真正的使用需求。不僅如此,設備恰巧也出現了一些小問題,供貨電商因不了解廠商的行業客戶服務政策,表示只能修但沒法更換成新的設備。經過采購中心的協調,我們上門了解原因,并很快給與了解決:按惠普大客戶保修政策更換了新的設備,而且把帶WiFi功能的設備換成了只帶有線網絡的設備,滿足了客戶的使用需求。
所以經過這個案例,我們對電商產品上架和履約有一些思考。建議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在產品上架方面,是否可以根據客戶應用需求更細化一些,引入更多原廠商參與,從而在按需配置、正品驗證、廠商優先服務、優惠保修政策等方面,讓采購人得到完整準確的信息。這樣不僅保障采購人能即時買到符合需求的正品,更確保采購人能享受到廠商對行業客戶更優質的服務。同時,在政府采購履約管理方面,我們認為,無論是供應商的履約,還是電商的履約,亦或是廠商的履約,其實都是一個供應鏈上的履約。這方面也應該加強廠商的責任和義務,提高整個供應鏈的違約成本,進而更好地滿足采購人的需求,保障采購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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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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