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考試”模式讓培訓更扎實
【新聞一線】
“授課+考試”模式讓培訓更扎實
由中國政府采購報承辦的重慶市代理機構培訓日前成功舉辦
本報訊記者吳敏報道 10月24日,由重慶市財政局主辦、中國政府采購報承辦的重慶代理機構培訓班開班。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成協中、財政部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編審委員會專家鄭梅清以及重慶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龔莉對重慶市從事政府采購業務的社會代理機構人員進行了授課。培訓期間,針對授課內容參訓學員還進行考試。這種“授課+考試”模式讓培訓更扎實。
在開班儀式上,重慶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處長歐濤介紹了此次委托中國政府采購報承辦培訓的目的,他說:“《中國政府采購報》是財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的官方培訓單位,培訓經驗豐富,所請授課老師專業。這樣的培訓能真正給大家在政府采購領域從業帶來幫助。”對于本次專門針對社會代理機構培訓原因,歐濤也進行了解釋,他說:“重慶市這幾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數量發展非常快,從以前的20幾家猛增到當前接近300家。
很多代理機構都是從外省過來在重慶尋求發展空間,這些機構的員工大部分也是新招聘的,所以對政府采購知識欠缺了解。每年我們都堅持給大家培訓,就是希望能夠不斷提升大家的政府采購工作水平。”
“截至目前,財政部共發布兩期共20個指導性案例。這些指導性案例是財政部從眾多案例中篩選出來,具有很強的代表性、示范性。只要讀透一個指導性案例,大家就可以解決很多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類似問題。如果將這些指導性案例都吃透、弄懂了,我們在工作中就能舉一反三。”在此次培訓班的開班儀式上,中國政府采購報總編輯齊玄江對此還舉了一個例子進行說明:曾經有一個孩子的語文成績并不拔尖,但是高考前,他的父親給他梳理了十篇典型文章,后來在高考中,這個孩子通過其中一篇結合題目進行舉一反三,當年的高考語文成績提高了20分。這說明,只要掌握了一些的典型案例,在工作中舉一反三是完全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的,這也是此次對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進行培訓的原因。
本次培訓,財政部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編審委員會專家鄭梅清為學員們詳細解讀了財政部發布的第二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11號-20號)。她的授課生動活潑,具體圍繞10個案例的基本案情、案情要點、處理依據、處理理由及處理結果等展開。關于案例涉及的知識點及法律法規規定,她還援引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典型投訴、舉報案例進行解析,幫助學員舉一反三、更好地領會和理解相關政策要求。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成協中圍繞《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及相關復議訴訟問題作了解讀,包括“現行法律秩序下的政府采購爭議解決”“94號令的立法背景”“94號令的主要內容:實現權力與權利的平衡”“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的性質與特點”“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的焦點問題”“完善政府采購行政復議的基本思路”等。
本期研修班期間,重慶市政府采購處的工作人員龔莉還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相關管理規定及業務操作流程進行了介紹。培訓最后一天,500多位學員參加了政府采購業務考試,試卷考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以及判斷題。據悉,只有考試合格的學員才能拿到培訓證書。
“以往重慶市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的培訓主要是當地的老師進行授課。這次的培訓老師有來自財政部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編審委員會專家以及中國政法大學的教授,他們的授課不僅專業性強,而且能夠理論聯系實際,讓我們開了眼界。”“第二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中有一些案例也是我們在實踐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通過這些案例的處理方式,我們也可以借鑒在實際工作中。”“這次培訓要求考試,我們提前認真看書、培訓期間也認真聽課,通過考試這個手段,督促我們系統地對政府采購基礎知識進行了學習和梳理。”研修班期間,學員們對此次培訓內容給予了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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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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