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四處”發力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黃石“四處”發力加強政府采購管理
■落實政采主體責任 ■落實政采支持社會經濟發展政策 ■規范政采行為管理 ■降低政采交易成本
本報訊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及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決策部署,日前,湖北省黃石市財政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從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社會經濟發展政策、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管理、降低政府采購交易成本四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政府采購活動的管理。
據了解,《通知》就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簡化審批程序,優化全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提出了“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社會經濟發展政策、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管理、降低政府采購市場交易成本”等四大方面的19條措施,具體為:
一是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分別從“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合理確定采購需求、全面公開采購信息、加強合同履約驗收、落實主管預算單位職責”等五個方面具體實施,強化采購主體責任。二是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社會經濟發展政策。從“嚴格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節能環保政策、優先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和物業服務、支持政府采購合同信用融資”等五個方面具體實施,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三是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管理。從“規范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選擇、規范采購進口產品論證、規范政府采購項目代理、規范政府采購合同的分包轉包、規范采購文件保存”等五個方面具體實施,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四是降低政府采購交易成本。從“全面取消投標保證金、依規收取和退還履約保證金、按采購合同及時支付資金、依規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等四個方面入手,切實降低采購交易成本。
據悉,這19條細化措施為黃石市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及相關監管部門提供了加強政府采購管理的規范性操作文本,對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探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昌彤陳建霞柯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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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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