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采消費扶貧“聞鼓而進”
【政采扶貧在行動】
新疆政采消費扶貧“聞鼓而進”
自治區三部門出臺實施意見,全面部署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工作
本報訊記者楊文君報道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扶貧開發辦公室、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發布《關于印發<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的供應、線上采購、采購份額預留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同時列出了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工作的“時間線”。
根據《通知》,新疆各貧困縣扶貧部門,應當在本地區黨委、政府領導下,組織動員農副產品生產銷售經營主體做好農副產品貨源供應工作。向自治區扶貧辦推薦帶貧能力強、產品質量好、有誠信,在本縣域內注冊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名單,及其出產的農副產品,并出具帶貧益貧成效審核證明。扶貧部門要結合本地區脫貧攻堅實際,加強對本地區貧困縣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產品和供應商建議名錄要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優先支持參與全國民營企業“萬企幫萬村”行動的市場主體。另外,各地要遵循就近、經濟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確保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要求得到嚴格落實。要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打造公共品牌,確保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產地、質量等可追溯。
在鼓勵線上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方面,《通知》指出,供銷合作部門協助本級扶貧部門將貧困地區農副產品上傳網絡銷售平臺,積極與供應商對接,協助扶貧部門做好貨源組織、宣傳培訓、扶貧屬性追溯、交易監管、信息統計等工作。具備條件的地區應開展為供應商提供倉儲物流、電商運營等服務,配合做好產品質量追溯工作。扶貧部門負責做好列入供應商名錄的市場主體按要求入住網絡銷售平臺的組織工作,在線對供應商身份進行審核把關。
對于采購份額的預留,《通知》明確,預算單位采購農副產品的,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預算單位采購食堂食材、工會福利及慰問品等,應當預留一定比例專門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在完成既定預留比例采購的基礎上,如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可以滿足供貨需要,應當繼續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通過其他渠道購買,購買數量列入消費扶貧數據庫統計范圍,包括:承擔扶貧協作任務、貧困縣定點扶貧任務的預算單位,購買扶貧協作地區和定點貧困縣農副產品,并能夠提供任務證明、采購憑證、帶貧成效等相關佐證材料的;貧困縣所屬預算單位購買本縣農副產品,并能夠提供采購憑證、帶貧成效等相關佐證材料的。在國務院扶貧辦指導下,通過產銷對接會等方式,組織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集中采購貧困縣農副產品,并能夠提供采購憑證、帶貧成效等相關佐證材料的等。
此外,《通知》還強調,要穩步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并對此作出了具體的時間安排。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國家級貧困縣重點扶貧產品供應商名錄編制工作,首批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入駐網絡銷售平臺,鼓勵各級預算單位通過網絡銷售平臺先行啟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建立政府采購政策支持消費扶貧數據庫,啟動交易數據統計工作。2020年起,各級預算單位全面啟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財政、扶貧部門定期統計和通報采購情況。動態更新和豐富供應商名錄和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種類,適時推動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采購工作向非政府采購領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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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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