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鄉啟動第二批供應商征集
【聚焦網上商城】
江西萍鄉啟動第二批供應商征集
本報訊記者張明柳報道 11月15日,江西省萍鄉市財政局發布了《萍鄉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入駐供應商征集方案(第二批)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本次征集的網上商城供應商包含兩大類:電商類供應商和經銷商類供應商。
除滿足基本條件外,公告要求電商平臺供應商必須是一個面向社會大眾消費的專業銷售平臺,有良好的經營活動記錄。具有ICP備案號,須提供有效的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證明或有效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證明。
商品庫方面,公告要求供應商入駐網上商城所經營商品在《萍鄉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商品品目目錄》以內,不得銷售經營上述范圍以外的商品,且根據上述商品品目可提供的商品數量不少于自有電商平臺商品數量的80%;供應商對接網上商城的商品均為自營商品且保證提供的商品在其自有電商平臺有售;上架的商品型號應跟市場銷售的商品保持一致,不得銷售特供商品等。
在售后服務方面,公告要求供應商應為萍鄉市保有專屬庫存,且具有能覆蓋萍鄉區域配送的完善的物流體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務保障體系;供應商為網上商城建立專門的服務團隊,明確服務事項、確保至少有7*8小時的服務熱線和在線服務,至少兩名以上的服務專員。
針對經銷商類供應商,公告明確應具備的條件則有所經營的商品需具有由商標權利人到入住供應商銷售其品牌商品的授權。其它如商品庫和售后方面要求同電商平臺供應商相差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批已入駐供應商如果需要新增經營商品品目的,也須在本次征集期間按征集方案資料送審要求,提交上傳新增經營商品品目對應的《經營資質要求》。為了網上商城系統檢索限制無效授權品牌商品上架,第一批已入駐供應商須在萍鄉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按征集方案資料送審要求,全部重新提交上傳并更新原有所經營商品品目對應的制造商的品牌商品授權書,否則,商城系統對原有授權品牌所經營的商品予以下架處理。
本次征集時間為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16日,供應商在期間完成申請入駐通過和納入網上商城經營的商品錄入系統這兩階段工作后,萍鄉市財政局將確認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入駐萍鄉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梢云圃?、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