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出臺“政府采購負面清單”
江西省宜春市:出臺“政府采購負面清單”
本報訊江西省宜春市財政局日前出臺《宜春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從政府采購活動的源頭進行嚴格管控,規范采購文件編制,建立健全覆蓋政府采購全過程的負面清單,明確政府采購活動不能觸碰的紅線,不斷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據介紹,《宜春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梳理了《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74、87、94、101號令中政府采購活動的禁止性行為,有利于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更快掌握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該清單涵蓋了資格條件、采購需求、評審方法與評審因素、履約驗收、政府采購合同、信息公告、質疑投訴處理等方面,共計七大類60條。
其中:資格條件負面清單9項,明確不得非法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所在地的等事項;采購需求負面清單12項,明確要求落實節能、環保、中小企業、脫貧攻堅等政府采購政策、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供應商等事項;評審方法與評審因素負面清單19條,明確設定的技術、商務等條款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等事項;履約驗收負面清單5條,明確采購人要依法組織履約驗收等事項;政府采購合同負面清單3條,明確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等事項;信息公告負面清單7條,明確招標公告詳細要求以及公告期限等事項;質疑投訴處理負面清單5條,明確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在收到質疑函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等事項。
(張小林)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