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有一套”
【來自實踐】
縣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有一套”
■ 張世軍
隨著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行政許可事項被取消,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實行名錄登記管理。這樣一來,政府采購代理市場準入“零門檻”,代理機構由此獲得突飛猛進的發展。全國注冊的代理機構從2014年的3000多家,猛增到現在的1萬多家,湖南目前進行名錄登記的有近600家,絕大多數注冊在省會。在縣級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代理機構發展也很迅猛,某些縣2014年只有兩到三家代理機構,現在有20多家代理機構,甚至有的縣代理機構數量突破了40家。
在縣一級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代理機構有以下特點:本地注冊的很少,絕大多數是租借省會注冊的代理機構的資質,同時還有不少是屬于三無代理(無場地,無專業人員、無資金),具體表現如下:在省會注冊一家代理機構,再在政府采購網上進行名錄登記,然后,有的以出借出租代理機構資格到縣一級發展“下線”,招兩個“打字員”,租個辦公房,就開始做代理業務。有的直接委派業務人員到縣一級收攬業務,攬到業務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報到,做完業務后,便無影無蹤。有的是縣一級的無業務游民,有的是供應商找到一個項目的采購人,自己再在省會找一個代理機構,然后介紹給采購人,采購人帶采購代理機構到當地財政部門登記,做完這一項業務后就回到省會。由于代理機構數量急劇增加,競爭力度加大,代理業務出現無序競爭,給縣級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帶來極大的壓力。
那么,縣級財政部門如何才能管好本縣代理機構呢?筆者介紹湖南省新邵縣的一些做法,供業界參考。
轉變作風,為代理機構做好業務培訓服務
在縣級從事政府采購代理的機構,從業人員素質不高,代理業務時常出現問題。如果財政部門平時對他們不聞不問,只是出問題時才去處理,就會出現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新邵縣財政局轉變工作作風,主動為代理機構做好業務培訓服務工作,通過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提高本縣的政府采購代理業務質量。
具體做法是,每年組織代理機構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學習,至少每個季度組織一次。內容包括,學習新出臺的法規和制度,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或問題,糾正在代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借助檢查,為精準管理代理機構找到突破口
為了更加精準找到管理代理機構的辦法,當地財政部門以監督檢查為手段,發現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代理過程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以此為突破口對代理機構實行精準管理。
每年下半年,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對全縣從業代理機構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每家代理機構隨機抽取5個項目進行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評審過程、中標成交、保證金、合同管理、檔案管理、質疑答復等方面。
通過監督檢查,發現了三大類問題。第一類是在實踐難度系數較大的,如綜合評分法中,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量化指標相對應。第二類是對政府采購法規理解不到位而造成的,如評審專家未獨立評審,采購人和談判小組或詢價小組各自推薦供應商時未獨立分開等。第三類是只要工作時更仔細一些、更重視一點,就可以完全杜絕的,如委托代理協議沒有確定的代理費或收取標準、沒有填寫簽訂日期、采購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采購人推薦供應商、推薦采購人代表參加評審未加蓋公章、信息公告內容不完整,未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等,這類問題約占90%。
檢查后,對代理機構進行集體約談,就檢查出的問題進行全面通報,讓他們有則改之,無則加免。同時他們也承諾不再犯以上第二、三類錯誤,盡最大努力少犯第一類錯誤。達到了精準管理的目的。
通過反饋,激發代理機構內部管理潛力
縣級代理機構,絕大多數總部注冊在省會,總部對縣一級的分公司或辦事處管理松懈。為了管理好縣級代理機構,縣級財政部門通過向其總部反映其分公司或辦事處的業務情況,從而加強對分公司或辦事處的管理,激發代理機構內部管理潛力。
詳細來講,即監督檢查書面審查后,編寫監督檢查工作底稿,工作底稿需要簽證。事實上在縣一級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機構,絕大多數都是分公司或辦事處,所以簽證工作必需去代理機構注冊地。檢查組成員充分利用到總部簽證的機會,與總部進行溝通。一方面反饋分公司或辦事處在本縣的代理工作情況及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另一方面了解總部對分公司或辦事處的管理情況,另外還告之本次檢查處理處罰決定是對于總公司的,不是對分支機構的,以后應當對分支機構在信息發布、采購文件審查、保證金收退、資料的歸案、印章管理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否則,分支機構代理不規范,可能導致整個公司被禁止代理業務。通過本次溝通,引起了總部的高度重視,促使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總部普遍加強了對縣級分公司、辦事處的管理。
利用評價,幫助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
為規范縣級代理機構執業行為,建立常態化的考核評價工作機制。通過考核評價,形成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綜合信息,全面掌握代理機構執業情況,鼓勵支持規范執業的代理機構做強做優。同時將考核結果公布,作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的參考依據。
考核評價內容有:代理機構的綜合情況、基礎管理、采購業務、采購業績、處罰處理共五個方面,涉及代理機構硬件設施配置、人員配備、管理制度制定、檔案管理、業務開展依法依規情況等內容。其中關于采購業務評價方面,以監督檢查結果為準,檢查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保證金、評審過程、中標成交、合同管理、質疑答復等多個環節。
(作者單位:湖南省新邵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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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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