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強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
【行業動態】
江西加強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
本報訊記者張明柳報道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近日下發《關于加強疫情期間各類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強各類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疫情期間,全省各類安裝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醫療機構、辦公場所、公共場所和生產經營場所,均應加強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并建立長效衛生管理機制。
依據《通知》,衛生管理具體要求為:規范使用、安全管理本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健全衛生管理檔案,落實衛生管理責任。非疫情期間,每年也至少開展一次清洗、消毒和衛生檢測,且由省內具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CMA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衛生檢測合格報告后方可使用。
各類安裝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醫療機構,要按照相關法規文件要求,規范使用、安全管理本單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健全衛生管理檔案,落實衛生管理責任,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清洗、消毒和衛生檢測,且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類安裝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場所,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要在本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并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衛生管理責任方面,《通知》明確,疫情期間,各類醫療機構、辦公場所、公共場所和生產經營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單位,要積極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主動監督檢查該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如因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原因造成疫情轉播、擴散的,依法追究該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責任單位的法律責任。各類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醫療機構、公共場所開展衛生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各醫療機構、公共場所落實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要求情況,對發現的衛生安全隱患,及時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督促整改;對不符合衛生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及時依法立案查處,并上傳至“信用中國(江西)”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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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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