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規范預選供應商庫管理
貫徹落實深改精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深圳規范預選供應商庫管理
本報訊日前,深圳市財政局聯合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預選供應商庫管理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終止7類預選供應商庫、保留3類預選供應商庫并調整預選采購辦法、延長家具監理預選供應商庫等相關要求。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推動全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
首先,關于終止七類預選供應商庫,《通知》明確,根據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的有關規定,修繕、裝飾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圖書,家具,綠地管養,保安服務,勞務派遣這7類項目的預選供應商庫,自該《通知》印發之日起全部終止。同時,廢止或修改相關預選制度文件。對于項目后續處理,這7類項目終止后,按照當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預選采購(成交)結果在《通知》印發之日前(含當日)已產生的,可繼續完成采購程序并簽訂采購合同;合同期滿后,應按新規定組織采購。
其次,《通知》明確,保留3類預選供應商庫并調整預選采購辦法。保留電子商場、會議和物業管理三類預選供應商庫。調整適用范圍,電子商場和會議預選供應商庫的適用范圍統一調整為:當年度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20年為40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物業管理預選供應商庫的適用范圍調整為:當年度集中采購限額標準(2020年為100萬元)以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20年為40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調整前,原不屬于預選適用范圍的項目,其采購公告在《通知》印發之日前(含當日)已發布的,按原采購方式繼續組織采購。同時,調整實施規則。電子商場預選供應商庫:適用品目不變,實施規則調整為: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采購人在入圍電商中直接下單采購;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采購人可以在入圍電商中直接下單采購,也可以推薦至少3個品牌競價采購,還可以采取不推薦品牌競價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組織公開招標;其他要求不變,仍按深財購〔2018〕35號文執行。調整前,預選采購(成交)結果在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含當日)已產生的,可繼續完成采購程序并簽訂采購合同。對于會議和物業管理預選供應商庫的實施規則,均仍按相應通知文件執行。此外,修改預選制度文件。文件中關于預選采購的適用范圍、實施規則等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規定執行。
最后,《通知》明確,延長家具監理預選供應商庫的有效期。延長家具監理預選供應商庫(即戰略合作伙伴)的有效期3個月,深財購〔2018〕9號文有效期同步延長,適用范圍和實施規則均不變;同時,若家具監理的金額(非家具項目的金額)達到當年度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則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第三方家具監理機構。此外,《通知》提出,有關預選項目的采購合同在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含當日)已經簽訂并生效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合同期滿后,按新規定實施采購。同時,要求深圳市各區財政部門嚴格執行財政部38號文的有關規定,參照該《通知》內容,并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規范本區的預選供應商庫管理。
(艾菁)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