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深化改革 完善制度
◎ 本報記者 吳敏 王珅 通訊員 郭遠宏 劉新華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回顧彬州市政府采購制度走過的10年時間,郴州市財政局負責人從工作實踐摸索出一個道理:要發展,就要改革;要改革,就要有制度保障。
近年來,郴州市財政局在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完善制度機制方面進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出臺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并且因為制度規范、經驗先進,成為湖南省市級政府采購工作的“領頭羊”。
規范內部管理制度
2003年郴州依法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撤消采購中心,成立了采購管理辦公室,將政府采購操作職能從財政部門分離出去,在湖南省率先實行管采分離,建立起職責清晰、運轉協調的管理體制。
“要做好政府采購,必須完善相關的制度。郴州市財政局這些年不斷地完善政府采購的各項規程,讓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各方參與主體都有章可循、按章行事。”郴州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郴州政府采購工作近些年在制度建設方面的成果。
該市財政局制定了《郴州市政府采購工作規程》,實現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有據可依。出臺了《郴州市政府采購聘請專家論證招標文件暫行規定》和《郴州市政府采購文件備案管理暫行規定》,實現了招標文件專家論證制度化和采購文件備案管理規范化。
該市制定了《郴州市政府采購現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實現了對政府采購監督人員的再監督和紀律約束有據可依。并建立了《郴州市防止政府采購工作中不正之風的若干規定》,對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明確設定了禁止行為和處罰規定,真正踐行“規范采購,從領導做起”。
讓政采各方有章可循
政府采購制度涉及多方參與主體:供應商、采購人、政府采購監管機構、政府采購執行機構、評審專家,還有財政的其他職能科室人員等等。他們都會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如何管好各方人員?“不靠天、不靠地,只有靠制度。”市政府財政局負責人告訴記者。
郴州市財政局在政府采購管理工作中深深感到明晰各方職責的重要性。為了協調財政內部各科室,讓政府采購活動運行順暢有序,郴州市財政局制定出臺了《郴州市財政內部科室政府采購職責和運行程序》,圍繞政府采購工作,在財政局內部形成責任明確、相互合作、相互監督、廉潔高效的內部監督和協調機制。
對專家而言,郴州市制定了《郴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暫行規定》,對評審專家的資格管理、抽取過程等都作了明確規定,讓評審專家的規范工作有據可依。
郴州市大力推行供應商誠信評價機制,出臺《郴州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評價辦法》,對供應商提供的貨物質量、價格、服務等統一由采購單位直接參與評價,并將評價表作為驗收結算的依據。此舉不僅有效提高供應商誠信意識,同時也增強了政府采購工作的社會監督力度。
今年,郴州市開始推行公務車消費電子化管理模式,開發了一套公務用車消費管理系統。該系統已于日前結束了對各單位和定點服務商的培訓,進入試運行階段。為此,市財政局專門制定出臺了《郴州市公務用車消費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對采購人消費用車進行管理,并對系統的使用、程序、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作了明確規定。公務用車消費管理系統網絡統一平臺的建立和運行,不僅降低了公務用車定點消費管理成本、簡化了手續、提高了效率,社會公眾也可通過該系統了解郴州市所有公務用車的消費情況,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同時,從技術上也預防了公務用車消費出現腐敗問題,便于開展在線審計、在線監督,及時防堵支出漏洞,也為政府采購實現精細化管理、加強對定點采購供應商的監管、實行定點服務淘汰制提供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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