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中央集采機構綜合考評結果
【業內動態】
財政部公布中央集采機構綜合考評結果
本報訊記者樂佳超報道財政部日前公布中央集中采購機構2017-2018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綜合考評結果,其中,3家集采機構考核等次為優秀,3家考核等次為良好,1家考核等次為合格。財政部還針對考核發現的問題約談了7家集采機構主要負責人,對整改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各機構在3個月內高質量完成整改工作。
根據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零七十八號),財政部結合《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的有關要求,重點對7家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的內控機制、營商環境、專業能力、電子賣場、采購成效等內容進行考核評價。經綜合考核,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考核等次為“優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考核等次為“良好”,海關總署物資裝備采購中心考核等次為“合格”。
財政部還指出,7家集中采購機構在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加強業務規范性等方面取得了明顯進步。同時,考核發現部分集中采購機構在內控管理、公平競爭、專業能力、電子賣場、采購程序和效率等方面存在不足,與國家要求及社會公眾的期望尚有一定差距。針對考核發現的問題,財政部約談了7家集采機構主要負責人,集中通報了考核結果及主要情況,對整改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各集采機構要壓實主體責任,倒排時間表,在3個月內高質量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情況將由財政部統一向社會公告。
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零七十八號)詳見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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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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