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接入服務集中采購,如何采?
互聯網接入服務集中采購,如何采?
國采中心發布通知,明確相關采購事宜
本報訊記者張明柳報道日前,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發布了《關于中央國家機關互聯網接入服務集中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采購的適用范圍、采購程序及監督管理等要求。
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與上一期目錄及標準相比,一大變化就是新增互聯網接入服務。國采中心經過調研準備,于7月2日發布了招標公告;7月29日項目結果出爐,29家供應商入圍。
本次采購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是指利用接入服務器和相應的軟硬件資源建立業務節點,并利用公用通信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互聯網骨干網相連接,為各類用戶提供接入互聯網的服務。對應工信部《電信業務分類目錄》(2015版)B14項“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
根據《通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注冊的在京各類采購人(以下簡稱采購人),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不含)以下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時,應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集中采購。
記者了解到,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及其最高限價已經在國采中心電子賣場互聯網接入服務采購專區集中列出,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需求自主選擇相應的供應商和產品,通過直購、在線議價等方式完成采購。直購是指采購人直接選擇供應商和產品下單的采購模式。在線議價是指采購人與供應商在不超過產品最高限價基礎上就產品價格再次協商后下單的采購模式。
具體采購流程為,同一預算年度內采購預算在20萬元以下的互聯網接入服務,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或在電子賣場中選擇對應產品完成采購。預算金額在20萬元(含)至100萬元(不含)之間的,由采購人在電子賣場選擇對應產品通過直購、在線議價完成采購。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含)至200萬元(不含)之間的,經采購人評估確需與原服務供應商直接續約的,可在電子賣場選擇對應產品通過直購、在線議價完成采購;其他情況(如新接入或擬更換供應商等情況)由采購人選擇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的同類型產品進行比價,并選擇報價最低的產品在電子賣場完成采購,比價記錄由采購人上傳至電子賣場。同一預算年度內采購預算在200萬元(含)以上的,須單獨委托國采中心按規定組織采購。
采購人在電子賣場中下單,成交供應商確認訂單后,系統自動生成《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電子驗收單》(以下簡稱電子驗收單)。電子賣場不統一提供采購合同,采購人可與供應商自行協商簽署采購合同。
為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國采中心針對互聯網接入服務開展價格日常監測和履約管理雙項監督。發現產品價格高于入圍最高限價或市場均價的,可以要求供應商調低價格,供應商拒不降價的,有權暫停產品入圍資格。國采中心對采購記錄進行日常監測,對供應商面向不同采購人差異化報價、采購人拆單等異常記錄進行分析并通過警告、約談、限期整改等途徑及時處理。采購人或其他相關方可向國采中心反映供應商惡意競爭、亂報價、不誠信履約等行為,經核實的,要求供應商限期糾正,拒不整改或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報財政監管部門予以處罰。
本次集中采購供應商服務有效期為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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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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