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巨災保險為百姓擋風遮雨
【關注巨災保險采購系列報道①】
政采巨災保險為百姓擋風遮雨
■ 本報記者 吳敏
近日,南方水災頻發,四川、云南、湖南、湖北等地均有受災。接連的災害讓公眾日益關注巨災保險。
事實上,幾年前,很多地方已經開始探索通過政府采購程序購買巨災保險,用以應對無法預料、隨時有可能發生的各種自然災害。
近半年7地采購巨災保險
巨災保險一般指政府運用保險機制,通過制度性安排,將因發生地震、臺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通過保險形式進行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巨災保險制度是利用保險機制預防和分散巨災風險,提供災后損失補償的制度安排。
《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查閱了“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的公告,通過統計發現,近半年,7個地方對巨災保險進行了采購。這類巨災保險都屬于服務類采購。這7個地方包括寧波市、重慶黔江區、河北張家口市、重慶墊江縣、廈門市、廣東東莞市。采購方式主要為公開招標和競爭性磋商。
統計顯示,巨災保險的采購預算金額總體相對較大的,多在百萬元以上。比如廣東東莞巨災指數保險項目采購金額為8640萬元。張家口市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項目采購預算金額為3500萬元。廈門市應急管理局巨災保險(第二輪)服務類采購項目采購金額為2550萬元。寧波市普通國省道營運期巨災風險保險項目采購預算金額為950萬元。重慶墊江縣巨災保險采購預算金額為100萬元。重慶市黔江區2020年巨災保險采購預算金額為236萬元。
中標單位除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國內幾家大型保險公司,還有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采購內容各有側重
統計顯示,雖然都是采購巨災保險,但是不同地方是根據自身情況投保不同內容和保險責任的巨災保險。
寧波市采購的普通國省道營運期巨災風險保險項目附有公開的招標文件,采購內容較為詳細。采購人是寧波市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保險標的是寧波大市轄區范圍內已投入運營的普通國道、省道等參保公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及預埋管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機電工程,臨時工程以及應急保暢費用。其中綠化及環境保護工程、國土局認定地質災害點、相關政策處理經費除外。保障責任是當承保標的范圍內發生火災、爆炸、臺風、碰撞、強熱帶風暴、龍卷風、暴雨、洪水和暴雪以及由自然災害引起的突發性滑坡,泥石流,崖崩、水庫潰壩等列明的風險中任一項導致保險標的發生路基,邊坡、橋涵、隧道、路面積水、積雪引起的病害等物質損壞或滅失,即視為保險責任成立。保險金額按新建標準確定,總保險金額為2060830.3萬元。
張家口市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項目是對全市居民進行統保。按每戶一套常用住宅參保,既有平房又有樓房的住戶按一套樓房參保、理賠,樓房住戶保額每戶5萬元,保險費率0.07%;平房(包括窯洞)住戶保額每戶2萬元,保險費率0.08%。采購人是張家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專家建議完善巨災保險立法
記者發現,近幾年并不只有上述幾個地方嘗試過巨災保險采購。深圳市、廣東省多個地市、福建省、湖北省等地均采購過巨災保險。
據了解,早在2014年,深圳市率先推出《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根據深圳年氣象災害情況,選擇了暴雨、雷擊、洪水、龍卷風等15種保障災種,以對災害發生時對受災居民的人身傷亡救助和核應急救助進行保障。人身傷亡救助費用,每人每次災害最高限額10萬元,每次災害總限額20億元。2019年,深圳將人身傷亡每人每次災害責任限額從10萬元提高到25萬元,并新增臺風等緊急轉移安置費用和災后人員救助費用等。
2016年下半年,廣東省在全國首創巨災指數保險,并推動其在湛江、韶關、梅州、汕尾等10個試點地市全面落地,險種涵蓋臺風、強降雨等自然災害。
2019年,湖北省開始在武漢市、十堰市、黃岡市和恩施州試點巨災保險,由政府全額為轄區居民購買保險,遇上暴雨、洪澇巨災,試點區域內人員傷亡和農作物受損都有一定比例的賠付。
盡管國內對巨災保險的認識逐漸深入,很多地方政府開始試水巨災保險服務采購,但是總體來說,我國巨災保險的賠付并不高。瑞士再保險瑞再研究院發布的《經濟積累和氣候變化時期的自然災害》報告卻顯示,全球范圍內,2019年自然災難造成的經濟損失中,全球保險業賠付了1460億美元經濟損失中的40%左右。而中國保險業在自然災害中的賠付比例僅為10%左右。
因此,保險業專家建議,盡快出臺《巨災保險條例》,完善巨災保險立法,建立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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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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