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CEITCL-BJ09-2006081-01
二、項目名稱
北京外國語大學人工智能與人類語言重點實驗室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英科天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南彩鎮九王莊村興華街71號
被投訴人1:北京外國語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
被投訴人2:中經國際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濱河路1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2為:招標文件要求具有指向性,與采購項目的實際需要不相適應,存在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歧視待遇的情形。投訴事項3為:采購人的行為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3屬于無效投訴事項,駁回投訴。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一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GC-HGX201065
二、項目名稱: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視頻會議及音頻系統購置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遠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利澤中園208號1幢6層601內1617室
被投訴人: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國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當事人: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167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國采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經過質疑和原評標委員會復核后,其得分排第一,卻沒有被確定為中標供應商。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成立。依據評分標準扣除中標供應商相應得分后,本項目中標候選人順序發生改變,中標結果無效。
責令國采中心就未按規定改變中標結果的問題限期改正。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二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CTEC2020B349A
二、項目名稱:中國農業大學模式動物重大設施建設辦公室超低溫樣本保存系統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萊博默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豐北路甲45號樓3層308
被投訴人1:中國農業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
被投訴人2:中國鄉鎮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路5號京朝大廈八層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招標文件關于相關技術參數設置不合理。2.招標文件相關技術參數設置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且指向特定供應商。3.招標文件中核心產品隨意更換,涉嫌為評標過程中控制評分結果、高價中標預留操作空間。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3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三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TC200107J
二、項目名稱:“大震應急救災物資儲備項目子項三‘地震應急流動監測裝備’(14包)”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市京核鑫隆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路2號1號樓1105
被投訴人: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62號院1號樓6層(601-615室)、9層(903-915室)
當事人:中國地震災害防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63號
相關供應商1:北京桔燈地球物理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桔燈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立清路7號院8號樓13層2單元1601
相關供應商2:北京奧地探測儀器有限公司(以下稱奧地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東路1號1幢樓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奧地公司和桔燈公司涉嫌串通投標,且構成招標文件禁止的聯合體投標行為。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四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GC-HGX201065
二、項目名稱: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視頻會議及音頻系統購置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聯祥眾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興盛園13號樓6層602室
被投訴人: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國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當事人: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167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國采中心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投訴人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其投標不應當被拒絕。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成立,本項目中標無效,責令采購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五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JY-DHYO-20085
二、項目名稱:南海北部內波流監測、預報、預警系統研究與應用大宗材料采購項目(第二包)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青島朗格潤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坡?67號
被投訴人:青島聚元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288號1號樓2102室
當事人: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地 址:山東青島市高科技工業園仙霞嶺路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為:代理機構認定其未通過資格性審查錯誤。投訴事項2為: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無事實依據。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成立,投訴事項2為無效投訴事項。鑒于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確認采購活動違法。
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問題限期改正。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六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TC200108B
二、項目名稱:國家海洋技術中心2020年海洋儀器設備采購項目(二)(第一包)
三、相關當事人
投 訴 人:北京潤天潤成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懷柔區琉璃廟鎮安州壩村130號1
被投訴人: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62號院1號樓6層(601-615室)、9層(903-915室)
相關供應商:天津臻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臻越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區大黃堡鄉后蒲棒村綜合大樓416-17(集中辦公區)
當事人:國家海洋技術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南開區芥園西道219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臻越公司投標產品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七號)
行政處罰結果公告
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北京航天星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阜外亮甲店1號恩濟西園10號樓東一門東215室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對“國家醫療保障局視頻會議系統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HGX200700)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北京航天星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行為。
三、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北京航天星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罰款30925元的行政處罰。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零八號)
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BIECC-ZB7686
二、項目名稱:中國農業大學模式動物高性能計算環境控制系統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 訴 人:北京中電智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北京市昌平區城北街道鼓樓南大街東側1號樓等2幢1號樓5層8511
被投訴人1:中國農業大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
被投訴人2:北京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甲275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2為:招標文件技術參數設置指向特定品牌。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成立,中標結果無效,責令采購人廢標,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招標文件編制違法的問題限期改正。
財 政 部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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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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