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采中心開啟新一期汽車協議供貨采購
【聚焦公務用車采購】
國采中心開啟新一期汽車協議供貨采購
汽車采購首次登陸“國e采”平臺
本報訊 記者孫冉冉報道 近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發布了“中央國家機關2021-2022年汽車協議供貨采購項目征集公告”,為中央國家機關新一期汽車協議供貨采購拉開了序幕。本次采購涉及轎車、越野車、皮卡等多種車型。國采中心特別要求供應商須在單獨委托項目電子采購系統(以下簡稱“國e采”)中進行響應。
從采購文件可以看出,該項目對擬采購車型的價格、配置等方面的指標,都是嚴格按照2017年發布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來設置的。該項目共有7個包組,擬采購轎車、越野車、商務車、皮卡、大中型客車、新能源純電動大中型客車等車型。采購文件對每種車型的價格、排量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供應商提供的轎車價格必須低于18萬元,排氣量不高于(含)1.8升。越野車(即SUV)的價格須低于25萬元,排氣量不高于(含)3.0升。對于商務車(即MPV),該項目要求價格應低于25萬元,排氣量不高于(含)3.0升,且乘座人數不超過(含)9人。皮卡車價格低于25萬元,排氣量不高于(含)3.0升。供應商可提供的純電動小型客車包括轎車、越野車、商務車及皮卡。其中,項目要求潛在供應商所提供的新能源轎車在扣除國家補貼后的價格須低于18萬元,續駛里程不低于(含)400公里;新能源越野車、商務車和皮卡在扣除國家補貼后的價格應低于25萬元,續駛里程不低于(含)400公里;大中型客車和新能源大中型客車的乘坐人數均不少于(含)10人。此外,《辦法》明確,“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為此,項目中專門設置了第6包“新能源純電動小型客車”和第7包“新能源純電動大中型客車”,且明確要求不接受進口產品響應。
除嚴格遵守《辦法》規定外,根據采購文件,本項目還將按照相關規定,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及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等政策功能。
在項目評審方法方面,采購文件提出,評審委員會將對所有響應人的響應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還會按照車型的有效優惠率繼續進行篩選,每包設有10%固定淘汰率。
該項目還對供應商所投車輛的價格提出明確要求。采購文件提出,供應商響應價格應為最終采購單位實際采購價格,而不應包含其他選裝配件的費用。新能源小客車的響應價格應包含充電樁費用,如響應人有需求,還應包括充電樁調試費用,但新能源大中型客車除外。采購文件還要求,響應供應商所投報的價格應不高于同時期銷售給任何使用方的價格,以及向任何其他集采機構協議供貨提供的優惠后的價格。入圍供應商須作出承諾,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確保銷售給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京內、京外)的車輛價格不高于同時期銷售給任何使用方的價格,以及向任何其他集采機構協議供貨提供的優惠后的價格。
本項目將采用不見面開標的方式,全程在國e采上進行。采購文件要求,響應人必須通過系統制作并上傳響應文件,除此之外,不接受響應人以紙質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響應文件。需要供應商們注意的是,該項目響應截止時間為4月7日。屆時,系統中的響應通道將會關閉,響應人如未完成電子響應文件上傳,其響應將被拒絕。這是國采中心汽車協議供貨采購項目首次登陸該平臺。據悉,國e采自去年上線使用以來,為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采購人提供了更為便捷高效的采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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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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