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對新能源汽車特定領域進行財政獎補
山東濟南:對新能源汽車特定領域進行財政獎補
本報訊 日前,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提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5個方面的20條措施,包括實施財政獎補及加快新能源車在公務用車、公交車、環衛車等重點領域的推廣應用。
為加快重點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對公務用車、公交車、出租車、環衛車、快遞物流車、駕考(駕培)車、建筑垃圾運輸車等7個重點領域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分別提出了具體工作措施要求和補貼政策。比如,對用財政資金購買的車輛(特殊用途除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車;公務出行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保障;實施出租汽車“油(氣)改電”換購計劃;引導快遞、物流行業三輪車逐步更新為微型客廂式新能源物流車,對更新的車輛給予充電費用補貼,鼓勵“智慧快遞”建設,培育打造快遞物流“濟南模式”;通過充電費用補貼的方式引導新增和更新的C2、C5型駕考(駕培)車采用新能源車型,從源頭上引導形成駕駛新能源車的習慣;提出了公交車、環衛車、建筑垃圾運輸車等領域的新能源車輛推廣任務目標。
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明確將針對特定領域進行財政獎補。如加大對新能源汽車、氫制備固定資產投資的支持力度。對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氫制備等投資項目,按照設備投資額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對獲得新能源整車生產資質的企業,每發布1個新能源汽車整車產品公告,給予1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場和新能源汽車電子實驗室。按照測試、實驗設備投資額20%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對利用測試場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的生產企業,按照每款測試車型10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500萬元。鼓勵購置燃料電池汽車。對在該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燃料電池汽車新車(含客車、環衛和園林專用車、輕中卡、重卡等),按照省同期財政補貼標準給予1∶1的地方購置補貼。
此外,濟南還將推廣新能源汽車消費、對個人購車進行補貼;實施差異化交通管理及完善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配套網絡等措施。
上述政策將于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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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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