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類產品報價應低于京內正常銷售最低價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對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提出新要求---
IT類產品報價應低于京內正常銷售最低價
本報訊 記者梁爽報道 日前,中共中央直屬機關2011年計算機、打印機及顯示器產品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項目對27家投標供應商提出新要求,應保證所投每款產品的投標報價不高于近期京內協議供貨項目執行價格,或生產制造商給予最高級別代理商及經銷商的價格,并保證是北京地區正常銷售的最低價格,但產品的最低報價不能作為中標保證。
本次招標產品品目分為3包。第1包為計算機(包括臺式機、便攜式計算機),第2包為打印機(含桌面多功能一體機),第3包為顯示器(即液晶顯示器)。所投產品都不得具有遠程控制功能,除多功能一體機外,須為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10期)內且在有效期內的產品。
本次協議供貨有效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2012年4月30日止。供貨地點以北京地區為主,同時兼顧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延安市或西安市、秦皇島市、吉安市或南昌市、大連市、拉薩市等。
據了解,投標報價應包含購買產品和相關服務所需繳納的所有稅費和產品發運指定的市區地點所需的一切費用。評標委員會對各包所投產品分類評比,按最終得分由高到低排列,臺式計算機產品每種機型排名前3的產品中標,便攜計算機、打印機、顯示器產品淘汰末位20%。
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采購中心可隨時對中標產品進行必要的市場核查或邀請任何第三方進行市場調查,發現中標產品無價格優勢,執行的供貨價高于近期京內協議供貨項目執行價格,或高于生產制造商給予最高級別代理商及經銷商的價格,或高于北京地區正常銷售的最低價格,將有權要求其調整價格。
中標供應商須接受采購中心隨時對中標產品進行必要的市場核查或邀請任何第三方進行市場調查,被發現中標產品無價格優勢,執行的供貨價高于近期京內協議供貨項目執行價格,或高于生產制造商給予最高級別代理商及經銷商的價格,或高于北京地區正常銷售的最低價格,將盡快調整價格,或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價格優勢并做出為甲方滿意的合理解釋。
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凡發現中標供應商及其協議供貨商存在違反招標文件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2011年計算機、打印機及顯示器產品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協議書》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合同》的違約行為,如拒不調整的和不能做出令采購人滿意的合理解釋的,采購中心將視情況以公告方式予以警告,或暫停該類產品(或其所投全部產品)的協議供貨資格1-3個月,并將在下期項目投標中予以扣分處罰。情節嚴重的,將報財政部進行處理,列入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1-3年內不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