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落實深改方案做好六方面工作
財政部國庫司相關負責人在中央國家機關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負責人業務培訓班上提出——
圍繞落實深改方案做好六方面工作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報道 在日前舉辦的中央國家機關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負責人業務培訓班開班儀式上,財政部國庫司副司長杜強針對財政部貫徹落實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的《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深改方案》)進展情況,重點介紹了關于修訂完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強化采購人需求管理責任、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政府采購支持脫貧攻堅政策、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以及加強集中采購工作等六方面內容。
對于修訂完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杜強表示,修訂政府采購法主要突出了四方面理念:一是更加注重政府采購的全鏈條管理;二是更加注重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化交易制度;三是更加注重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四是更加注重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下一步,按照《深改方案》的改革思路,將集中修訂不受上位法制約的制度,包括《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以及評審專家管理、信用評價等制度,并制定出臺《政府采購框架協議管理辦法》等一批新的制度辦法。
7月1日正式執行的《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為采購人開展采購活動準備工作提供了規范的制度依據。對此,杜強在會上提出,中央單位要重點把握好3個方面。一是制定采購需求要合規、完整、明確。此前政府采購制度對于采購需求缺乏具體規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首次全面明確了采購需求的具體內容、細化程度和制定采購需求的實現路徑,中央單位應當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要求,科學規范制定完整明確的采購需求。二是根據需求特點確定對應的采購方式、競爭范圍、評審規則、合同類型等。中央單位要根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要求,真正根據項目需求特點確定相適應的交易方式等,同時要盡可能設置客觀明確的評審因素,確保評審的客觀公正。三是建立健全需求管理的內控機制。中央單位要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內部審查機制,重點審查需求內容的合規性、完整性,審查通過后才能開展采購活動。
在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方面,杜強表示,2020年修訂印發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在三方面進行了拓展:一是拓展了預留份額的范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二是將政策延伸到工程領域,對工程領域的評審優惠作出了明確規定。三是明確采購人執行政策的主體責任,對采購人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中央單位要切實負起管理責任,組織所屬預算單位落實好《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中央單位要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統籌制定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具體方案,并要將中小企業政策執行情況納入到績效目標中,強化績效結果評價和應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總體部署和“四個不摘”工作要求,杜強在會上強調說,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采購政策繼續支持脫貧地區產業發展的工作部署進行調整優化,要求各級單位加大力度繼續通過“832平臺”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并繼續通過政府采購政策深入支持鄉村振興。
對于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杜強提出了要鞏固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違規設置供應商專項清理成果的要求。此外,杜強對不斷加強改進集中采購工作和進一步提升集采專業化水平也提出了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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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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