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更新集采目錄落實“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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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更新集采目錄落實“放管服”改革
該省財政廳印發(fā)《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2年版)》,精簡優(yōu)化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增加了對分散采購項目實施等問題的說明
本報訊 記者昝妍 通訊員李錦云報道 安徽省財政廳日前印發(fā)《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2年版)》(以下簡稱《新目錄》)。《新目錄》結合該省實際對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進行了精簡優(yōu)化,貨物類項目將乘用車和客車品目納入協(xié)議供貨,服務類項目增加了信息技術服務品目,工程類項目刪除了裝修工程、修繕工程等品目。《新目錄》的調整旨在升級安徽政府采購“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強化采購人職責。
《新目錄》共有39個品目,較上一期目錄減少1個品目。具體來說,貨物類品目27個,品目數量、內容與上一期相同,其中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液晶顯示器、掃描儀、基礎軟件的操作系統(tǒng)、信息安全軟件的殺毒軟件、復印機等15項貨物品目,依然實行網上商城采購。與上期不同的是,《新目錄》將乘用車和客車(含新能源汽車、不含改裝車)兩個品目納入協(xié)議供貨。服務類品目12個,較上一期增加了信息技術服務。據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科技的發(fā)展,信息技術服務更新?lián)Q代需求逐漸增多,技術要求高,采購量逐漸增加,關乎信息安全。為更好地推動“數字江淮”建設,在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增加了信息技術服務項目。值得注意的是,《新目錄》中未包含工程類品目,刪除了上一期目錄中的裝修工程和修繕工程。
此外,《新目錄》還增加了對分散采購項目的實施、政府采購政策的落實、涉密采購項目的開展以及涉及車輛協(xié)議供貨采購事項等適用中比較突出問題的詳細說明,方便采購人提高采購執(zhí)行效率。
關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與分散采購限額標準,《新目錄》依然同上一期目錄的規(guī)定保持一致。其中明確,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預算達到400萬元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省級單位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市縣級單位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據了解,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實現(xiàn)集中采購目錄省域范圍相對統(tǒng)一,充分發(fā)揮集中采購制度優(yōu)勢,不斷提升集中采購服務質量和專業(yè)水平,《新目錄》出臺前,安徽省財政廳先后征求了27個省直部門單位、16個市級財政局、6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廳內處室單位的意見。根據反饋意見情況,政府采購處進行了修改完善,通過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后,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權出臺《新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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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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