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規范需求編制強化政采“源頭”管理
天津規范需求編制強化政采“源頭”管理
本報訊 記者王國龍報道 日前,天津市財政局對落實《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提出細化要求,進一步明確采購計劃備案、采購意向公開、采購內控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從“源頭”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以采購需求的規范性保障實現采購結果的“物有所值”。
在規范采購計劃備案內容方面,天津市財政局進一步細化了采購實施計劃編制要求,明確采購活動開始前,采購人應當準確、完整編制并備案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規格型號和服務要求等內容,并嚴格按照采購實施計劃組織開展采購活動。
為強化采購意向公開力度,天津市財政局結合管理需要,依托天津市政府采購網建立采購意向與采購項目的自動關聯。除依規可不公開意向的項目外,其他未按要求公開采購意向的項目,將無法開展采購活動。
對于采購需求委托行為,天津市財政局明確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管理承擔主體責任,要求對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采購需求調研的,由采購人最終對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負責。
天津市財政局還將督促各主管部門通過明確職責分工、規范業務流程和細化工作要求等措施,積極發揮對本部門、本系統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指導和統籌管理職責,實現內部控制流程的規范和優化。
下一步,天津市財政局將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高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同時,將根據問題線索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對在采購需求制定過程中存在的違規問題依法予以處理處罰,積極營造開放有序、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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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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