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為全省統一電子賣場立規矩
【聚焦電子賣場】
貴州為全省統一電子賣場立規矩
該省發文明確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建設目標、各方權責及交易規則
本報訊 記者吳敏報道 日前出臺的《貴州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指出,貴州省電子賣場按照“全省一張網”的原則進行部署。
為加強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促進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健康、有序運行,《暫行辦法》明確指出,貴州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限額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原則上應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電子賣場按照“全省一張網”的原則進行部署,實現省、市(州)、縣(市、區、特區)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貴州省財政廳負責統一全省電子賣場數據接口規范、產品分類標準,指定交易規則,協調和指導全省電子賣場采購工作,監督管理省本級電子賣場采購活動;市(州)、縣(市、區、特區)財政部門負責本級電子賣場建設,監督管理本級電子賣場采購活動。
《暫行辦法》明確,貴州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包含直購、在線詢價、電子反拍和定點采購4種方式。定點采購又包括定點議價和定點競價兩種方式。定點議價是指采購人提出采購需求,直接選擇一家定點供應商進行協商議價,根據供應商報價響應情況確定成交的交易方式;定點競價是指采購人提出采購需求,發布定點競價公告,符合條件的供應商自愿參與報價,在規定時間內,選擇實質性響應采購需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成交的交易方式,其流程與在線詢價方式相同,定點采購適用于服務和工程項目。
為規范電子賣場當事人行為,《暫行辦法》對采購人、供應商的管理也進行了明確。如,明確了采購人應履行預算執行主體和采購主體責任,應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同時,應履行在電子賣場實施采購時的相關職責。此外,《暫行辦法》還明確了供應商入駐電子賣場的方式,入駐電子賣場應遵守的運行規則及義務等。
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效益,優化營商環境,《暫行辦法》特別強調,供應商實行一地入駐,全省通用的入駐制度。各級財政部門可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本級電子賣場供應商及商品的征集、上架審查,交易價格的動態監測,交易糾紛的調解處理等工作,督促供應商按承諾期限完成商品上架申請及服務,以及庫存、價格等相關信息的錄入、更新、維護。
另外,《暫行辦法》對電子賣場的履約驗收和監督管理也進行了規定:采購訂單或合同生效后,供應商應按采購訂單、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工程及服務,及時將商品、發票等配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采購人應及時確認收貨或接受服務,在確認之日起7日內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將相關信息錄入電子賣場。電子賣場還設置了評價功能,采購人驗收通過后以及供應商完成支付后,雙方可互評。在電子賣場交易過程中,采購人、入駐供應商及電子賣場開發、運營機構都在財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范圍內,如有違法違規行為都應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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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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