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精準施策 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活力
恩施:精準施策 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活力
本報訊 今年以來,湖北省恩施市圍繞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在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方面持續發力,降成本、優流程、增誠信、強監管,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
用好政府采購政策,讓市場主體“活”起來。一是積極扶持中小微企業。采購人預留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比例不得低于40%,鼓勵采購人對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未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在評審時給予小微企業報價6%—10%(工程項目為3%-5%)的價格扣除;二是降低交易成本。鼓勵采購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在采購招標活動中的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且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和從事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實行免費發放采購文件,降低供應商交易成本;三是推進政府采購合同融資。中標的中小微企業以政府采購合同作為信用擔保,憑政府采購合同直接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四是加大消費幫扶支持鄉村產業振興。開展“832”平臺農副產品預留份額填報工作,通過預留采購份額、優先通過“832”平臺采購本地區的農副產品及鼓勵工會組織通過“832”平臺采購工會福利、慰問品等,充分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鄉村振興。
優化政府采購流程,讓市場主體“動”起來。一是提速政府采購時限。對供應商書面質疑作出答復壓縮在5個工作日內,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投訴事宜壓縮在20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壓縮在3個工作日內;二是及時支付采購資金。在項目完工驗收合格后,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要求采購人自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
提升政府采購信譽,讓市場主體“熱”起來。一是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全流程信息公開。要求采購人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開展采購活動,及時將政府采購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全面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二是充分保障供應商采購結果知情權。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公告采購結果的同時,應當告知未中標供應商未中標原因。
加強政府采購監管,讓市場主體“舞”起來。一是履行政府采購備案制,規范政府采購行為。通過政府采購監管平臺,加強對采購執行中采購預算、采購計劃編制、采購文件、信息公告以及采購合同備案等環節的監管,推動采購人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二是積極組織履約驗收。貨物和服務中標(成交)供應商在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內容后,應向采購人提出驗收申請,采購人應自收到驗收申請5個工作日內組織專班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進行驗收,有條件的采購人在組織履約驗收時,可以邀請項目未中標供應商參與驗收;三是建立健全采購內控制度,加強內控管理。采購人應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細化采購流程各環節工作要求和執行標準,明確崗位權限和責任,強化內部審計和紀檢監督。同時,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實現政府采購項目績效目標。
(恩施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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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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