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圓滿完成代理機構監督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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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圓滿完成代理機構監督評價
本報訊 日前,廣東省廣州市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圓滿完成了首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檢查共發現問題11類378項,分別是,代理機構責任問題198項,采購人責任問題68項,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共同責任問題84項,評審專家問題28項。
據了解,廣州市、區兩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的相關要求,依據相關法規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采取“隨機查、自愿評”的方式,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及時查找和處理在監督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把“六個結合”貫穿于監督評價始終。
一是監督檢查與監督評價相結合。廣州市財政局依據“雙隨機一公開”及3年內不重復檢查原則,將上級明確的25%比率提高到31.58%,市、區兩級財政部門聯動,隨機抽取30家代理機構進行監督評價,區分監督檢查和監督評價兩部分開展工作。由廣州市財政局對8家代理機構、各區財政局對1—3家代理機構開展監督檢查;鼓勵名單內的代理機構自愿向實施檢查的財政部門申請參加評價,其他代理機構自愿向市財政局或區財政局申請參加評價。廣州市財政局督促各區財政局廣泛宣傳并積極發動代理機構主動申請參加評價,特別是注重動員近年來新成立的、實力較強的、并有一定規模代理項目數量較多的代理機構積極參加,努力確保達到預期效果。
二是統一部署與自主作為相結合。在省、市、區三級統籌的基礎上,鼓勵條件允許的區自主組織監督評價。如,廣州市從化區在市里安排3家代理機構監督評價的基礎上,另隨機抽取了在該區從業的2家代理機構進行了監督評價。鼓勵對市、區代理項目進行互檢,所查問題相互移送。
三是專業評價與機關評價相結合。廣州市財政局鼓勵各財政部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聘請經驗豐富的事務所的專業力量輔助開展監督評價。由事務所根據檢查評價標準、評價指標體系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專業檢查和評價。財政部門在事務所檢查評價的基礎上,對相關資料進行核實,對有關問題進行現場核實,確保評價客觀、精準、有效。
四是書面評審與現場評審相結合。由廣州市財政部門成立的檢查評價工作組,對代理機構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組織實施現場檢查與核實。對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查機構編制檢查工作底稿;對照評價指標體系,對參評單位編制評價底稿。結合書面審查評價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深入到代理機構,實施現場考察和溝通,確保在書面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現場實際相符,進而起到良好的督促整改作用。
五是代理監督與委托監督相結合。為確保監督評價的實效,鼓勵有條件的財政部門將監督評價工作延伸至采購人或供應商。廣州市財政局從代理機構檢查評價發現的問題入手,將監督評價延伸至委托單位,從中選取8家采購人(其中一級預算單位3家,二級預算單位5家)進行了延伸檢查,進一步查清了在委托代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了采購人政府采購業務的規范化管理。
六是自我評價與綜合評價相結合。先由自愿申請參加評價的代理機構,依據財政部《2021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區分為成長性和綜合性進行自我評價,并對應評分規則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財政部門聯合聘請的事務所,根據代理機構所提供的具體評價材料,綜合書面評審與現場評審情況,對代理機構能力進行綜合評價。
在今年首次開展的代理機構監督評價中,參評的14家代理機構,評分在90分以上的有7家,占參評代理機構的50%;75分-90分的有6家。此次監督評價有力促進了全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業能力的提升,也進一步優化了全市營商環境。
(李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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