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跑出政府采購改革“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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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跑出政府采購改革“加速度”
本報訊 在全國率先取消投標保證金,堅持質優價優采購規則,貸款申請當天即放款。廣東省廣州市財政局今年以來精準出臺的這一系列硬招、實招,切實為采購主體辦了實事、增了便利,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為優化服務,保障市場主體自由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廣州市財政局著力降低供應商交易成本。在全國率先取消投標保證金,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同時提升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便利性。積極探索“承諾+信用管理”制度,已對接相關系統的,不再要求供應商提供證明材料。此外,堅持質優價優采購規則,建立低價競標的識別和處理機制。
為壓縮時限,進一步加快政府采購交易速度,廣州市財政局加快采購預算執行進度。規定部門預算批復前進行的采購項目,可以“二上”數作為政府采購預算的依據。要求10月底前發布采購公告,加快采購預算執行進度。同時,為壓縮采購流程時限,要求采購單位應于中標成交后2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收到供應商建議后7個工作日內啟動履約驗收,收到發票5個工作日內申請支付,壓減簽約、驗收和支付時限,提高交易效率。
為落實政策,切實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廣州市財政局探索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精準助力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實現政府采購平臺與人行征信中心“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可憑借政府采購合同的財政付款作為主要還款來源,通過平臺線上申請融資,貸款申請當天即放款,無需擔保、利率優惠、程序簡便。建立政府采購資金預付制度。要求各采購單位應當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采購合同最高預付比例可達100%,切實增強供應商的履約能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在疫情防控期間,廣州市財政局印發《廣州市財政局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有關要求的緊急通知》等,明確開辟綠色通道,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作為緊急采購項目執行,在保證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優先向復工復產企業直接采購。
為加強管理,廣州市財政局切實細化政府采購交易執行要求,一方面進一步完善對供應商政府采購結果告知機制,充分保障供應商對采購結果的知情權;另一方面,規范采購人行為,切實保障供應商權益。采購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和終止采購合同,合同內容不得做實質性變更,合同履行期限不得超過三年,采購合同禁止轉包。
為強化監督,切實以公平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廣州市財政局對政府采購項目、管理制度、內控制度等存在有違公平的規定和做法進行清理糾正。同時,優化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制度,出臺廣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相關規程,在盡職盡責調查前提下,盡可能縮短受理投訴后處理決定時間,提高投訴處理效率,保障政府采購各主體合法權益。建立覆蓋政府采購預算、采購意向、采購公告、采購文件、中標、成交結果、采購合同等全過程的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機制,以透明促規范。建立監督檢查采購單位長效機制,除按財政部和廣東省財政廳部署統一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之外,將對政府采購單位的監管作為長期堅持的工作。此外,強化政府采購信用記錄及運用,印發《關于對政府采購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要求各采購單位積極履行采購人主體責任,加強對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信用評價及不良行為記錄。強化政府采購與相關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機制。
(廣州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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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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