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為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依據
佛山:為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依據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報道 日前,廣東省佛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與佛山市財政局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監管提供了更精準的依據。
“對每一個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當事人建立信用檔案,將信用評價分數植入到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可以有效實現獎優罰劣,有效解決在公共資源信用管理中存在的實際問題。”佛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現“以信用提升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成了目前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務。
據介紹,在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中,監管部門除對于明顯違反法律法規的當事人可以采用行政處罰等剛性懲罰措施外,對于尚未達到行政處罰標準的不良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導致部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當事人鉆法律法規的空白。因此,佛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委托專業研究機構開展了前期研究,并先后組織開展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最終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和服務工作實踐基礎上提煉形成《辦法》,有效期為3年。
《辦法》共有27條,從總則、信用信息的來源和范圍、信用評價和結果公開、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法律責任、附則等六個方面對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進行了全面規定。同時,《辦法》通過建立信用評價模型,依托“信用佛山”的公共信用信息、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誠信信息以及各公共資源活動當事人在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當事人的信用狀況作出評估,并自動生成信用評分。信用等級以信用評分為基礎,共分為AA、A、B、C、D五個等級。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通過大數據平臺將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共享至“信用佛山”及各行業信用平臺。
《辦法》所涉及的公共資源綜合信用評價結果是全主體、全流程、全覆蓋的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填補了公共資源交易各方主體的綜合信用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運用的空白。
對于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辦法》規定,應開展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項目發起方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應當主動查詢相關主體的信用信息,主動使用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用評價結果,將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參與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評標評審、定標依據,具體分值比例由項目發起方在交易文件中載明。其中,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為AA等級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當事人,可以享用相應的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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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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