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公務用車定點保險管理再“加碼”
明確更換頻次 提升結算能力
北京2022年公務用車定點保險管理再“加碼”
本報訊 見習記者張舒慧報道 今年,北京市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供應商管理再“加碼”,市場有望再添活力。
近日,北京市2022年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政府采購項目啟動公開招標。北京市各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保險將共享本次招標結果。為了激發市場活力,讓市場流動起來,招標文件特別提出,如果已連續使用同一家車輛保險供應商時間超過3年的,原則上應進行更換。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同一家車輛保險供應商的,應按照單位內控機制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內部集體研究和領導審批程序。
市場流動起來,供應商想要一直“分一杯羹”,就必須把工作做細做實,做優做全。在供應商管理方面,該項目投標人須參加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于2021年12月組織的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政府采購項目資格預審并公告合格,否則不具備投標資格。
去年年底,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出臺了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專屬保險,這是否會對資格預審工作有所影響?記者采訪了解到,保險管理方式的變化并不會影響該采購項目在前期對供應商的資格預審,無論新能源車還是燃油車,只要保險公司能提供相應的保險業務,就不會影響其資格預審。與此同時,招標文件特別指出,如果國家保險政策或政府采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投標人應與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及時協商,重新修訂相關協議條款。如協商未達成一致,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有權終止協議,并不被視為違約。如果保險行業價格體系或保險條款發生重大變化,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有權要求投標人重新報價,或終止協議后重新組織招標。
此外,該項目還對供應商的結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即結算單出具時間縮短了近1倍。根據招標需求,每月按照雙方約定,投標人根據提供的車輛清單,派專人提供上門服務,協助完成所有投保事宜,并按要求及時將保單和保費發票提供給投保人,同時投標人應按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要求,為投保人及時出具政府采購結算單。這一時間期限也由原先的15個工作日內改為7個工作日內。
該項目有效期自簽訂項目框架協議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結果未發布之前,為確保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正常進行,仍按照2019—2021年度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政府采購項目框架協議結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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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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